文本描述
ICS 13.100 C 7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1416.10—2019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范 第10部分:耐火材料行业 2019 - 04 - 28发布 2019 - 05 - 28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DB13/T 1416《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范》分为下列12个部分: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第 2 部分:淀粉、葡萄糖行业; ——第 3 部分:冶金行业; ——第 4 部分:制浆造纸行业; ——第 5 部分:木制家具行业; ——第 6 部分:制革行业; ——第 7 部分:火力发电行业; ——第 8 部分:水泥行业; ——第 9 部分:陶瓷行业; ——第 10 部分:耐火材料行业; ——第 11 部分:铅蓄电池行业; ——第 12 部分:汽车制造与维修行业。 本部分为DB13/T 1416的第 10 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安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邓杰、杨洋、付淑玲、贾佳、王晓雪、张密贵、谢盼、薛博、杨璞、张阳、 张晓哲、段欣然、王广达、高杨。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范 第10部分:耐火材料行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耐火材料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识别及分布、采样前的准备、现场采样、采样质量控制要求及检测、检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耐火材料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29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无机含氮化合物 GBZ/T 160.3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无机含磷化合物 GBZ/T 160.33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硫化物 GBZ/T 160.3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氯化物 GBZ/T 189.2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 GBZ/T 189.3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 GBZ/T 189.5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5部分:微波辐射 GBZ/T 189.6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 GBZ/T 189.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 GBZ/T 189.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 192.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GBZ/T 192.4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T 3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部分:钙及其化合物 GBZ/T 30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 GBZ/T 300.2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GBZ/T 300.3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7部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GBZ/T 300.4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臭氧和过氧化氢 3 术语和定义 GBZ /T 224-2010、GBZ 159-20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 下重复列出了GB 12434-2008、GBZ 2.1-2007、GBZ /T 224-2010和GBZ 159-2004中的一些术语和 定义。 3.1 耐火材料 refractory material 指物理和化学性质适宜于在高温环境下使用的非金属材料,但不排除某些产品可含有一定量的金 属材料。 [GB 12434-2008,定义2.1] 3.2 工作场所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