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03.080.30 A 12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 903—2019 社区康复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community rehabilitation 2019-03-30发布2019-07-01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 90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残疾人康复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能君、许晓惠、耿琳、周新建、张顶奇、钱卫、尚经轩、郑蕾、陈洪宇。 DB50/T 903—2019 社区康复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康复的术语与定义、服务组织、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康复服务及相关机构为在本辖区内长期居住、有社区康复服务 需求的功能障碍人群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647.1-2006社区服务指南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 community 居住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多种社会关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GB/T 20647.1-2006,定义3.1] 3.2 社区康复 community-based rehabilitation 针对有康复需求的功能障碍人群及其亲友,通过所在的社区以及卫生、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使所有有康复需求的功能障碍人群享有康复服务,实现机会均等、充分参与, 最终融入社会生活。 3.3 康复训练 rehabilitation training 使功能障碍者对减弱或丧失的机体功能进行改善及适应的过程,如对肢体障碍者的运动功能、生活 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进行的训练。 3.4 辅助技术 assistive technology 为改善功能障碍者状况而设计和利用的装置、服务、策略和训练,主要包括辅助技术装置和辅助技 术服务两部分的内容。 DB50/T 903—2019 4服务组织 4.1社区康复服务宜遵循“因地制宜、多元并举”的原则,整合辖区内医疗、教育、康复、心理、社 工、辅具、托养等资源,动员全社会参与社区康复服务。 4.2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的机构应具有社区康复服务意愿、满足本行业机构服务标准,可以是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康复站、村(社区)康复室、社会福利 机构、社会组织等。 4.3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应成立专家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培训社区康复人员,推广简单实用的社区康复 技术,指导社区内有康复需求的功能障碍者进行综合评定,制定社区康复训练计划,指导社区和家庭为 其提供康复服务。 4.4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应具有医疗、教育、康复、心理、社工、辅具、托养等社区康复相关专业执业 资格证书(康复医师、康复护士、康复治疗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等),每年至少接受 30~50 学时培训。 4.5专家技术指导小组的专家成员应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及 5年以上工 作经验。 5服务内容及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实施康复服务前,应依据服务对象的障碍类型,进行康复需求初筛,根据筛查结果确定服务内 容。 5.1.2服务内容包括康复宣教、康复训练、辅助技术、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 5.1.3在康复服务过程中应开展康复评估,根据服务对象的功能状况、障碍程度,制定康复目标、调 整训练计划、进行成效评价。 5.1.4对于在社区内有康复服务需求而社区无条件实施的,应在登记备案后向其他有条件实施的机构 进行转介服务,如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及职业介绍机构等。 5.2康复宣教 5.2.1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应适时、积极开展康复宣教活动,提高功能障碍者对康复知识的掌握、改变 不利行为活动,增强功能障碍者自信心、主动训练和社会参与意识。 5.2.2康复宣教对象应包括有康复需求的功能障碍人群本身及其亲友。 5.2.3康复宣教内容应包括自我管理培训、综合能力提升训练和社会融入训练等。 5.2.4康复宣教宜以集中授课、专题研讨、经验交流、。。。。。。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