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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保单“击退”债主,
零岁小孩顺利继承百万遗产! 据《重庆日报》报道,重庆市一对做家电生意的年轻夫妻,在一次进货途中,遭遇车祸双双身亡,消息传出,债主纷纷上门,一时间,家里值钱的物品被一搬而空,稍晚赶到的银行只能空手而归。
后银行获悉这对夫妻生前曾各自投保过人寿保险,保额各50万元人民币,合计100万元,均指定他们未满周岁的唯一儿子为受益人。为讨回80万元的贷款,银行将其告上了法院。 但我国《保险法》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干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金的请求权。也就是说,以保险金形式留下的资产具有排他性。最后,法院依据《保险法》将百万元保险金判给了未满周岁的小孩,而对银行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只要买了人寿保险就万事大吉?(靠谱度30%)不写收益人或写“法定”只能算遗产 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填写受益人时,因要查找、填写受益人身份证号,很多嫌麻烦的投保人就会放弃填写该项。
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死亡,其购买的保险又有明确指定的受益人,那么这笔保险金会直接赔给受益人,不作为遗产处理,也不会被用来偿还债务。但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死亡或者只是在保单的受益人项目里填写了“法定”,那该笔赔偿金则算作被保险人的遗产,需要偿还生前债务。 不能忽视的受益人一栏
填写保单时,千万不能忽视受益人一栏,约定受益人时,有四点必须知晓:一要填写受益人姓名、受益份额。二要明确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但需由被保险人认可。三要知晓受益人可以变更。在所保障的风险事故未发生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变更受益人,如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需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四要明确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该受益人生存为条件,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而未指定其他受益人,则给付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合同法》只规定了债权人无权直接向保险公司要求退保抵债,债务关系却依然存在,如果债务人的保险金经过一段时间后按照保险合同返还给了债务人,这笔钱很有可能依然需要偿还之前的债务,除非当时债务关系已经不存在或者诉讼时效已过。“但即使保险到期,客户不取出的话,一般会继续存在保险公司的账户里,别人无法动用”,张林强调。 保险避税不是传说?(靠谱度90%)人寿保险将成大额财产继承手段
利用保险合法避税,在我国用武之地还不多,目前只有《个人所得税法》相关条文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国外,利用保险合法规避遗产税早已普及,也是富人们购买巨额保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1996年,遗产税法被列入国家九五立法计划,何时开征遗产税,这些年一直备受百姓关注。2012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首钢总公司董事长朱继民开征遗产税的建议,再次引起全社会热议,一切迹象都显示遗产税的征收已离我们不远。 2004年未获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规定,遗产税的免征额为20万元,人寿保险金不征收遗产税、赠与税。税率分为5个级别,最少20%,最多则达50%。而《2011年胡润财富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已有96万名千万富豪和6万名亿万富豪,分别比上年长9.7%和9.1%。相信如果真的开征遗产税,或许富人们对遗产规划的需求将替代目前的债务规避,成为其购买人寿保险的主因。。。。。。。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