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13.100 C 56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663—2020 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creening of refractive error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2020-01-11发布 2020-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 人民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海东、何鲜桂、马莹琰、马军、董彬、许迅。 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的基本要求、筛查方法、转诊建议及筛查后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的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 生院、妇幼保健院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 GB/T 26343 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 ISO 10342 眼科仪器验光仪 (Ophthalmic instruments—Eye refractometer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屈光不正 refractive error 当眼调节静止时,平行光线进入人眼内后不能聚焦在视网膜上。 注:屈光不正包括:远视(hypermetropia)、近视(myopia)和散光(astigmatism)。 3.2 屈光不正筛查 screening of refractive error 应用视力检查、非睫状肌麻痹状态下屈光检测等快速、简便的方法,将人群中可能有屈光不正的人 同没有屈光不正的人区分开来。 3.3 球镜度数 diopter of spherical power 为使近轴的平行光会聚于一个点的镜片度数。 3.4 柱镜度数 diopter of cylinder power 为使近轴的平行光束会聚于两条分离的、相互正交的交线上,含有两个主顶焦度的镜片度数。 3.5 等效球镜度数 spherical equivalent; SE 球镜度数加上1/2柱镜度数。 4 基本要求 4.1 筛查机构 筛查机构包括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和中小学卫 生保健机构,具备符合4.2要求的筛查人员。 4.2 筛查人员 筛查人员应为持有眼科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经相关规范化培训的专 业技术人员可协助开展工作。 4.3 筛查场所 4.3.1 筛查场所应干净、整洁,并保持安静。 4.3.2 筛查场所面积大小及光照强度应满足GB/T 11533中关于视力表使用的检查距离及照明要求。 4.3.3 筛查场所温度、湿度应符合验光仪对工作环境的要求。 4.4 筛查仪器设备 4.4.1 屈光检测宜采用符合ISO 10342要求的验光仪,无验光仪的地区可采用串镜。 4.4.2 视力检查表应符合GB/T 11533的规定。 4.4.3 筛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和检测,并定期接受计量检定和校准。 4.5 筛查时间和频率 每年对同一学校在同一时间段进行筛查,筛查频率不少于每学年一次。有条件的地区可增加筛查频 率。 5 筛查方法和转诊建议 5.1 筛查方法 5.1.1 裸眼远视力检查 5.1.1.1 裸眼远视力采用实测值,检查方法按照GB/T 11533和GB/T 26343的规定。 5.1.1.2 检查前,询问受检者是否配戴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包括硬镜和软镜)。如配戴框 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在《屈光不正筛查结果记录表》上用文字注明后,摘去框架眼镜或角膜 接触镜检查裸眼视力。。。。。。。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