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协议酒店合同
甲方:毕节杜鹃花城黔宜大酒店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酒店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间预订
1、在乙方客人入住甲方酒店之前,甲乙双方须以传真确认入住客人的姓名、性别、房间数量和类型、入住和离店日期、结算方式及其他要求等事项。
2、甲方凭经双方确认的订房通知为乙方客人办理入住手续。
3、乙方若需取消或变更预订,应尽量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将免 费为乙方办理取消或变更预订。
4、收到乙方订房通知后,甲方应确保满足乙方的订房要求。
二、房间价格
1、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优惠房价:
房间类型 协议价(净房价)
标准单/双人床 XX元/间/晚
2、以上房价已包含服务费。
3、以上房价不含早餐,早餐18元/位。
4、以上房价杜鹃花节会期间(X月X日——X月X日)除外。
三、结算方式
1、现付:由乙方入住客人在离店时自行结清所有费用。
2、房费由乙方支付。
结算程序为:
1)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
2) 甲方于每月初将乙方上月所发生的费用结算单邮寄或传真到乙方行政部。
3) 乙方应及时核对结算单,并尽快与甲方确认。经甲、乙双方确认费用后,甲方 向乙方提供原始单据及等额的合法发票,乙方收到上述单据和发票并经核实无误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到甲方帐户。
4)如因甲方未提供或迟延提供相关单据或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顺延,乙方无须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它约定
1、在乙方支付房费的情形下,乙方除需承担经乙方确认的订房通知上明确由乙方支付的费用以外,无需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乙方入住人员住宿期间发生的房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均由入住人员自行承担,并由甲方自行收取,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入住人员在住宿期间在甲方支配或管理区域内所蒙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或可归责于入住人员自身或第三人的原因除外。
3、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X月X日始至2012年X月X日止。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因本协议发生或与本协议事项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