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附件6: 平安聚财宝(20)终寿保险(万能型)投保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平安聚财宝(20)终寿保险(万能型)》(险种简称:聚财宝20;险种代码: 871/871D),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7版2版)》规定为准】 一、一般投保规则 1. 销售渠道:个险(A01)、银保IC(B05; ) 2. 投保年龄:0-80岁; 3. 保险期间:终身; 4. 交费方式:趸交; 5. 保费规则: 1) 聚财宝20和其他主险组合投保时,首期趸交保费不低于100元,且为100元的整 数倍,首期趸交保费按照2%收取初始费用; 2) 聚财宝20单独投保时,首期趸交保费不低于100万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首 期趸交保费按照2%收取初始费用; 6. 险种组合规则: 1) 组合投保:聚财宝20(871)可以和财富金瑞20(1399)、金瑞人生20(1386)、 金玺少儿(1314)、金玺成人(1315)、金玺少儿Ⅱ(1316)、金玺成人Ⅱ(1317)、 财富金尊少儿(1322)、财富金尊成人(1323)中的任一险种同时投保,组合投保 时可附加轻症倍护(1397); 2) 单独投保:聚财宝20(871D)险种单独投保,不可附加其他附加险; 7. 生存金和红利转入聚财宝20(871)规则: 1) 组合投保聚财宝20(871)时,财富金瑞20(1399)、金瑞人生20(1386)、金玺 少儿(1314)、金玺成人(1315)、金玺少儿Ⅱ(1316)、金玺成人Ⅱ(1317)、财富 金尊少儿(1322)、财富金尊成人(1323)的生存金、红利同时进入聚财宝20万能 账户; 2) 单独投保聚财宝20(871)时,其他保单的生存金和红利,不可转入单独投保的聚 财宝20(871D); 二、核保规则 8. 健康告知事项: -44- 1) 聚财宝20组合投保: 首期趸交保费≤10000元时,投保健康告知与组合投保险种保持一致: 组合投保险种首年保费≤50万元,无健康询问; 组合投保险种首年保费>50万元,询问问题: 您是否曾经患过或正患有下列任一疾病或手术史:恶性肿瘤(不包括甲状腺癌)、 心肌梗死、脑中风、肝功能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心脏功能衰竭、接 受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 首期趸交保费>10000元时,进行常规健康询问(同福类产品); 2) 聚财宝20单独投保和追加保费时,进行常规健康询问; 9. 风险保额计算 1) 首期趸交保费≤10000元:不计寿险风险保额,核保规则同组合投保险种; 2) 首期趸交保费>10000元:18岁以下不计风险保额;18岁及以上,按0.3*聚财宝 20所交保费计寿险风险保额,正常审核; 3) 首期单独投保及追加保费:18岁以下不计风险保额,18岁及以上,按0.3*聚财宝 20所交保费计寿险风险保额,正常审核; 10. 职业加费 1) 五级职业,每千元风险危险保额/每年增加保障成本2元; 2) 六级职业,每千元风险危险保额/每年增加保障成本5元; 附件: 险种信息一览表: 自垫功 风险 序号 简称 代码 投保年龄 交费方式 保险期间 小交别 能 保额 1 聚财宝20 871/871D 0-80岁 趸交 终身 无 不计 无 险种搭配表: 871-聚财宝20险种 搭配表.xls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