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红/黄/蓝 红/黄/蓝疾病分类 冠心病 酒精性肝炎(酒精肝) 丙型肝炎 心肌梗塞 动脉粥样硬化 严重肾病 出血性脑卒中 吸毒史(即使戒除) 红 黄 蓝 直接拒保 乙型肝炎 高血压 糖尿病 后循环缺血、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 脑缺血灶 不一定拒保 但会加费、延期 先天性心脏病 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 川崎病 地中海贫血 自闭症 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 子宫肌瘤 肾结石 肺结核 甲状腺结节 乳腺结节 可能标体承保 也可能加费/除责/延期/拒保 核保结论概述 以标准保险费率承保即为标体 因存在健康风险或从事风险职业进行疾病/职业加费 针对身体缺陷、既往症、现症等特定风险作除外约定 当健康风险不确定或仍在治疗中,暂作延期处理 存在较大健康风险、财务风险、道德风险时,拒绝受理 标体 加费 责免 延期 拒保 常见核保结论 牌疾病——高血压 能否投保: 投保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核保结论: 根据高血压病史、目前的血压控制水平、有无损害心、脑、肾决定能否保。 根据被保人年龄、高血压病史、目前血压控制水平、有无并发症,核保结论有: 寿险重疾核保结论从标体、加费到拒保均有可能; 医疗险可能对高血压及其并发症作除外责任; 如果程度较重或还存在其他相关异常风险,医疗险也可能会拒保。 既往就诊病历、检查报告,高血压疾病调查问卷(可前置)。 定义:一般非同日测量3次显示上压(收缩压)>= 140(或)下压 (舒张压)>=90可诊断为高血压 分级:1级(轻度):140-159/90-99;2级(中度):160-179/100-109;3级(重度):180以上/110以上 牌疾病——乙型肝炎 能否投保: 投保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核保结论: 半年内有过治疗,不接受投保,具体承保条件根据乙肝病史及检查结果而定。 根据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检查、AFP、肝胆脾B超等结果给结论,核保结论有: 寿险重疾可能是标体、加费; 医疗险一般对乙型肝炎及其并发症作除外责任; 但投保时存在肝功能明显异常、肝脏超声异常等情况时,寿险重疾、医疗可能延期、拒保。 (1)完整的诊治病历资料(住院者,提供出院小结/住院病历;未住院者,提供既往门诊看病资料);(2)近期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检查、AFP、肝胆脾B超、肝脏疾病问卷。 牌疾病——糖尿病 能否投保: 投保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核保结论: 血糖控制良好的情况下可以投保,具体承保条件需根据资料评估后决定。 既往就诊病历、检查报告,血糖疾病问卷,一般会下发体检函(尿常规;心电图;血检: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空腹血糖(或随机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或果糖胺)、肝胆B超; 根据被保人年龄、糖尿病史、目前血糖控制水平、有无并发症,核保结论有: 寿险重疾核保结论从加费到拒保均有可能; 医疗险通常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