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安宁轩宇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股权
内部职工认购方案细则
(丰泰投资管理内部制定 2010-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法》,规范云南丰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职工出资购股的管理,维护出资职工的权益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内部员工股是指公司高管层、经营管理骨干及年度优秀员工出资取得公司的部分股份。
第三条 公司在安宁轩宇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占有股分20%,股本为150万元,这部分股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要求,划拨出二分之一的股权作为内部员工股认筹。
第四条 公司内部员工出资购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风险共担、维护资产所有人权益,依法落实公司法人财产权;
2、促进公司资产合理配置,优化公司资产投资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3、保障出资员工的利益,做到同股同权同利。
第五条 公司发展研究部是公司内部员工出资购股管理的机构。
第二章 持股对象及主体
第六条 内部出资员工主要为丰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名下子公司的高管层和经营管理骨干,即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和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副职,公司副总师、部门经理、副经理和项目经理、分公司副总师、分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他经济技术骨干等。
第七条 内部员工出资购股的基本原则
1、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
2、岗位责任和自愿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八条 持股形式为:公司高管层采取以自然人身份直接持股;经营管理骨干、各级正副职及优秀员工委托公司代持股,通过公司作为出资人代表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员工以《代持股协议书》(附件一)和《公司内部职工认购股份管理办法》(附件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责、利,确保出资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章 内部员工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十条 公司内部员工出资购股本着岗位责任和自愿原则。
本次内部员工股每股发行面值1元,根据其在公司的岗位责任大小相挂钩的原则,对出资额最高额度做如下规定:
内部员工出资购股额度一览表
岗位个人购股额度备注董事长、总经理25万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分公司总经理20万总公司部门经理、中层管理正职、项目经理
分公司高层管理正职15万副总师5万总公司中层管理副职、
分公司高层管理副职、项目经理10万年度优秀正式员工5万自愿购股说明:当公司高管层和经营管理骨干具有多重身份时,按现任职的岗位规定出资额来出资;当同时兼任多个职务时按出资额高的岗位出资购股。
第十一条 公司高管层通过实际出资购股取得公司部分股权,公司及各子公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