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江苏##工具箱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特别提示1、《江苏##工具箱柜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工具箱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2、江苏##工具箱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模式为股票期权。江苏##拟授予激励对象2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约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一股江苏##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江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江苏##股票。本次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200万股,占江苏##股本总额6,950万股的2.88%。3、本次拟授予的20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9.62元。4、江苏##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拆细或缩股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5、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六年时间。授权日在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江苏##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确定。6、有效期内,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一年后的每一行权期内可以行权,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7、行权条件为以公司2006年净利润为基数,2008年至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2006年净利润分别增长40%、65%、100%、150%、200%以上,且公司上述各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8、激励对象必须在授权日起六年内行权完毕,在此时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9、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10、股权激励计划需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一、释义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或词语在激励方案中作如下释义:江苏##、公司、本 指 江苏##工具箱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激励对象 指 依据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标的股票 指 激励对象依据激励计划有权因获授股票期权行权所购买的公司股票权益 指 激励对象依据激励计划获得的股票期权及衍生收益授权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