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山雅考勤管理制度
总则
一、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考勤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山雅文化全体员工。
工作时间及考勤办法
一、工作时间
1、工时:公司员工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工作时间: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2:00,下午13:00至18:30,中午12:00至13:00午休。
3.人事行政部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中午12:00至13:00午休。
二、考勤规定
签到:人事行政部安排行政助理每天按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记录员工的考勤。
出勤统计及核准:行政部依据签到表及相关考勤单据负责统计核准工作伙伴每月出勤天数(按自然月计算),并据此确定工作伙伴当月实发工资总额,同时计算出勤率作为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3. 因工作未完成,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后申请补休或倒休,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4. 请假或休假,需有职务代理人,如耽误工作,导致公司损失,按公司规定处罚及赔偿。
考勤批准权限
一、主管级(含)以下员工
1、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人事行政部统一记录并汇总。
2、请假2天(含)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总经理审批,人事行政部统一记录并汇总。
二、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的考勤由总经理批准,人事行政部统一记录并汇总。
迟到、早退、旷工及外出
一、迟到
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且超出上班时间15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员工2次15分钟以内迟到不予罚款,每次迟到请主动向直接主管说明迟到原因;从第三次迟到起每次处罚金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经常性的迟到行为将导致口头、书面提醒,停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二、早退
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岗,且离下班时间15分钟内的视为早退;
工作伙伴如有事情需要早退,请主动向直接主管说明早退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员工擅自早退每次处罚金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经常性的早退行为将导致口头、书面提醒,停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三、旷工
旷工(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2天以上的病假而无医生证明或证明未被公司接受;
请假原因不属实的。
当月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工资总额150%;
当月旷工两天(含)以上者,扣发当日工资总额200%;
公司有权与当月累计缺勤3天,或年度累计缺勤10天的工作伙伴解除劳动合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