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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通用工艺规定了下料的工艺规则,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材料的下料。
2 下料前的准备
2.1 看清下料单上的材质、规格、尺寸及数量等。
2.2核对材质、规格与下料单要求是否相符。材料代用必须严格履行代用手续。
2.3 查看材料外观质量(疤痕、夹层、变形、锈蚀等)是否符合有关质量规定。
2.4 将不同工件所用相同材质、规格的料单集中,考虑能否套料。
2.5 号料
2.5.1 端面不规则的型钢、钢板、管材等材料号料时必须将不规则部分让出。钢材表面上如有不平、弯曲、扭曲、波浪等缺陷,在下料切割和成形加工之前,必须对有缺陷的钢材进行矫正。
2.5.2 号料时,应考虑下料方法,留出切口余量。
2.5.3 有下料定尺挡板的设备,下料前要按尺寸要求调准定尺挡板,并保证工作可靠,下料时材料靠实挡板。
3 下料
3.1剪板下料
3.1.1钢板、角钢、扁钢下料时,应优先使用剪切下料。钢板、扁钢用龙门剪床剪切下料,角钢用冲剪机剪切下料。
3.1.2 用剪床下料时,剪刃必须锋利,并应根据下料板厚调整好剪刃间隙,其值见下表
钢板厚度mm 4 5 6 7 8 9 10
剪刃间隙 mm 0.15 0.2 0.25 0.3 0.35 0.4 0.45
钢板厚度mm 11 12 13 14 15 16 20
剪刃间隙mm 0.5 0.55 0.6 0.65 0.7 0.75 0.8
3.1.3 剪切最后剩下的料头必须保证剪床的压料板能压牢。
3.1.4 下料时应先将不规则的端头切掉。
3.1.5 切口断面不得有撕裂、裂纹、棱边。
3.1.6 龙门剪床上的剪切工艺
3.1.6.1 首先清理工件并划出剪切线,将钢板放至剪床的工作台面上,使钢板的一端放在剪床台面上以提高它的稳定性,然后调整钢板,使剪切线的两端对准下刀口,控制操作机构将剪床的压紧机构先将钢板压牢,接着进行剪切。剪切狭料时,在压料架不能压住板料的情况下可加垫板和压板,选择厚度相同的板料作为垫板。
3.1.6.2 剪切尺寸相同而数量又较多的钢板、型材时,利用挡板(前挡、后挡板和角挡板)定位,免去划线工序。
3.1.6.3 利用挡板进行剪切时,必须先进行试剪,并检验被剪尺寸是否正确,然后才能成批剪切。
3.2 气割下料
3.2.1 气割时,看清切割线条符号。
3.2.2切割前,将工件分段垫平(不能用砖和石块),将工件与地面留出一定的间隙利于氧化铁渣吹出。
3.2.3 将氧气调节到所需的压力。对于射吸式割炬是否有射吸能力,如果割炬不正常时,应检查修理,否则禁止使用。
3.2.4 预热火焰的长度应根据板材的厚度不同加以调整,火焰性质均应采用中性火焰,即打开切割氧时火焰不出现碳化焰。
3.2.5 气割不同厚度的钢板时,要调节切割氧的压力,而同一把割炬的几个不同号码嘴头应尽量不经常调换。气割选择见表:
板材厚度
(mm) 割炬 气体压力(kg/cm2)
型号 割嘴号码 氧气 乙炔(煤气)
3.0以下 G01-30 1~2 3~4 0.01~1.2
3.0~12 G01-30 1~2 4~5
12~30 G01-
30~100 2~4 5~7
30~50 G01-100 3~5 5~7 0.01~1.2
50~100 5~6 6~8
100~150
G01-300 7 8~12
150~200 8 10~14
200~250 9 10~14
3.2.6 切割速度应适当。速度适当时,熔渣和火花垂直向而去;速度太快时,产生较大的后拖量,不易切透,火花向后面,造成铁渣往上面,容易产生回火现象。
3.2.7 割嘴与工件的距离
3.2.7.1 钢板的气割,割嘴与工件的距离大致等于焰芯长度加上2-4毫米左右。气割4-25毫米厚的钢板时,割嘴向后倾斜20°-30°角,即向切割前进的反方向。
3.2.7.2 气割4毫米以下的钢板时,割嘴向后倾斜25°-45°角,即向切割前进的反方向。割嘴与工件表面的距离为10~15毫米,切割速度应尽可能快。
3.2.8 气割顺序
3.2.8.1 气割一般是从右向左方向进行,在正常工作停止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煤气)和预热氧阀门。
3.2.8.2 切割临近终点,嘴头应向切割前进反方向倾斜一些,以利于钢板的下部提前割透,使收尾的割缝整齐。
3.2.9 坡口的气割
3.2.9.1先按坡口的角度尺寸划线,然后将割嘴按坡口角度找好,往后拖或向前操作切割,同时坡口的气割与分离切割相比,割嘴稍慢,预热火焰能率应适当减少,而切割氧的压力应稍大。
3.2.9.2 切割坡口时,可采用角度靠具和角度可调的滚轮架上调节使用。
3.2.10 法兰及圆盘气割
3.2.10.1 用顶规将圆十字中心样冲眼定顶。钢板进行预热,割嘴垂直于钢板至钢板达到切割温度时(暗红),将割嘴倾斜一些便于氧化铁渣吹出,此时打开切割氧。开始切割时切割氧不要开太大,随着往后拖割炬和逐渐相反的方向飞出,这时将嘴头与钢板垂直。割法兰一般先割外圆,后割内圆。
3.2.11 气割表面质量
3.2.11.1 对重要件的气割表面应修正、打磨。
3.2.11.2气割面垂直度偏差不大于零件厚度的5%且不得大于2mm;仿形及半自动切割的切割面粗糙度Ra不大于(割纹深度) 110-188um;手工切割面粗糙度Ra不大于400-500um。
3.2.11.3 气割下料允许的尺寸偏差见表3。
工作厚度
mm 尺寸范围(mm)
35-315 >315-
1000 >1000-
2000 >2000-
4000 >4000-
6000
仿形切割
半自动切割 3<δ≤12 ±1.0 ±1.5 ±2.0 ±3.0
12<δ≤50 ±0.5 ±1.0 ±1.5 ±2.0
50<δ≤100 ±1.0 ±2.0 ±2.5 ±3.0
手工切割 3<δ≤12 ±2.0 ±3.5 ±4.0 ±4.5 ±5
12<δ≤50 ±1.5 ±2.5 ±3.0 ±3.5 ±3.5
50<δ100 ±2.5 ±3 ±3.5 ±4 ±4.5
3.3钢材、型材在剪切、气割下料后应消除应力,去割渣,并矫直。
3.4 锯切下料
3.4.1机械锯割
3.4.1.1弓锯床用于切割扁钢、圆钢和各种型钢。机械锯割时,可将材料用夹具束成一起再起锯。常用的型钢可利用螺栓和压板或专用夹具夹紧的方法。
3.4.1.2 锯割下料时,常用各种型材的锯削下料工艺留量参见表。
A 圆钢、方钢、钢管的锯削下料工艺留量
直径或边距离d 切口完度B
mm 工件长度mm 夹
头
mm
≤50 >50-
200 >200-
500 >500-
1000 >1000-
5000 >5000
mm 端面工艺留量变2a(mm)
<30 弓
锯 3
2 2 3 4 5 6 15
>30-80 2 3 4 5 6 8
下料板限偏差 <±a/4
b 型钢的锯削下料工艺留量
高度×边长
H×b
mm 切口宽B
(用圆锥片)
mm 工件长度mm
≤1000 >1000-5000 >5000
端面工艺留量2a(mm)
<100×68 7 3 5 7
100×68-630×190 5 10 15
下料极限偏差 <±a/4
3.4.1.3 锯割分远锯和近起锯两种。一般用远起锯较好,锯齿不易卡住。
3.4.1.4 锯割速度不能过快或过慢,推据时压力不能过大,否则容易折断锯条。
3.4.2 砂轮切割
3.4.2.1 砂轮切割机用于切割圆钢和异型钢管、角钢、扁钢等各种型钢。
3.4.2.2 切割各种型材宜单件切割,不能几件或多件束在一起。
3.4.2.3 砂轮下料时,常用各种型材的切割下料工艺留量参见表。
直径或对边距离
mm 切口宽B
mm 工件长度mm
≤1000 >1000-5000 >5000
端面工艺留量2a(mm)
<100 4 3 5 7
>100-150 6 4 6 8
下料极限偏差 <±a/4
3.4.2.4 切割时将型材装在可转夹钳上,驱动电动机通过皮带传动砂轮卡进行切割,用操纵手柄控制切割速度。操作时要均匀平稳,不能用力过猛,以免过载或砂轮崩裂。操作中人应要站在砂轮片侧面,不准对面操作。
二、冷作(铆工)通用工艺
1 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冷作(铆工)加工的工艺规划,适用于本公司的冷作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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