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协议书
甲方:北京名优精品农业科学研究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西省同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中国爱立星生态液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 合作项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及设备,占股 65% ;乙方出技术,占股35% 。
二.合作项目:
中国爱立星生态液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 。包括各种 乙方公司所研发的各项专利产品 。
三.合作时间:
暂定 三 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1. 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 物料采购以乙方为主导,甲方负责财务支持、配合、监管。
3. 财务管理以甲方为主导,现金出纳由甲方派遣,会计由乙方派遣,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 甲乙双方所分配的利润,仅限于该合作项目中取得的收益,不涉及甲方公司所参与主导的其他项目的收益分成。
2. 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65% ,乙方占股权分成35% 。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3. 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 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