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酒店预订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处理乙方饭店网络预订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一、关键词解释
1.倒挂:指在相同时间段内,乙方给甲方同类房型的售价(包括该房型价格所含的服务费、早餐等其他附加条件)高于乙方前台实际的执行价格,该执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饭店前台优惠价格、饭店网站价格、任何渠道的互联网销售价格和会员促销价等,但非同行业公司协议价格除外。
2.切客:指乙方通过行为或语言给予低价、赠送礼品、享受差别待遇等方式诱导甲方(和/或甲方合作方)客人取消在甲方(和/或甲方合作方)的预订,转而成为乙方会员或以乙方/第三方名义直接入住的行为;切客不以乙方的诱导行为是否成功作为判定条件,而只要乙方做出上述意思表示,即视为切客行为发生。
二、客房预订
1.甲方可以传真、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交预订信息;甲乙双方约定以 传真 为主要方式。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每天向甲方预留一定数量和房型的预留房。对于乙方承诺的预留房数以内的预订,甲方向乙方发出订房信息的同时,视同乙方已确认订房有效,甲方可直接向预订客人确认订单成功;对于预留房数以外的预订,甲方需得到乙方明确回复后方可向客人确认订单结果。超过预留时限的预留房,双方按正常的预订流程执行。
3.客人入住:
(1)通过甲方预订的客人至乙方前台凭订单客户姓名和本人身份证件正常办理入住;只要客人按照甲方订单中注明的日期入住乙方饭店,无论实际入住人姓名、实际入住房型、最晚到店时间、实际入住天数等是否与原订单一致,该订单均应视为甲方业绩。
(2)对于直接到达乙方饭店后确认其享有甲方会员资格(甲方会员卡号)但未提前预订的甲方会员客人,乙方应要求其先在甲方预定中心通过预订程序并得到确认后方可接待入住;特殊情况下乙方亦应在先安排入住后的 一小时 内通知甲方预订中心补办订单,乙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以自身或第三方名义安排甲方会员入住。
(3)当已入住甲方的会员客人要求延住、变更房型或增加房量时,乙方亦应要求客人直接与甲方预定中心取得联系,由甲方增加预订并得到确认后办理;特殊情况下乙方亦应在先安排延住、变更或增加后的 一小时 内通知甲方预订中心补办订单,并计入甲方业绩。
(4)乙方未能按照以上(2)、(3)条款约定处理的,则定义为“切客”。
4.担保订单:甲方将对于甲方的高级会员客人提供预定担保服务,对于甲方担保订单,在取得乙方确认后 两小时 内因故变更或取消预订的,则甲方与预订客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未进行变更或取消确认的担保订单预订,乙方均应保留预定房间至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