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006~200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特别提示 本股票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为:在公司达成一定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按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定的激励基金。通过信托管理的方式,委托信托公司在特定期间购入本公司上市流通A股股票,经过储备期和等待期,在公司A股股价符合指定股价条件下,将购入的股票奖励给激励对象。 因未满足提取激励基金条件或者补充归属条件,而需信托公司出售股票并将所得资金返还公司时,存在出售价格大于、等于或小于当初买入价格三种情形,由此导致出售所得的资金总额多于、等于或少于买入相应股票的资金总额。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股票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万科股东大会批准。 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2006~200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为《股票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本计划由万科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授权小组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由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制定本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激励和制约相结合;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职业经理团队利益一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制定本计划的目的: 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与职业经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激励持续价值的创造,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帮助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 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五) 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強公司的竞争力。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限制性股票 指 公司向员工无偿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该等股票在购入、归属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或在某些普通股东权利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公司股票 指 万科A股股票 激励基金 指 在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按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定数量的资金,该部分资金即为激励基金 T年 指 激励基金预提日所属的年份 储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