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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业绩合同的制定3
第三章 业绩合同的签订7
第四章 业绩合同过程控制8
第五章 绩效评定办法9
第六章 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10
第七章 附则 11
附件一:业绩合同制订流程12
附件二:公司业绩合同12
附件二:公司业绩合同13
总则
目的
为保证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合同的方式体现业绩考核的严肃性,使公司高层管理者及各部门总经理集中精力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业绩合同适用范围
业绩合同签订对象(受约人)主要是非公司董事会任命的高管人员和各事业部、职能部总经理。业绩合同受约人可按自身的业绩合同分解成下属人员的关键业绩指标,以督促、考核下属人员,保证业绩合同的实现。
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具体签订日期根据公司的经营周期、会计核算等特点确定,通常情况下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经营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合同双方协商,经理办公会批准,可以酌情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