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游泳场馆安全管理标准及操作规范
第一节 泳池现场场地安全管理规定
1. 现场安全设施设置规定
1.1救生设施设备设置规定
1.1.1泳池现场必须设置有救生椅、救生床、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索、护颈套、紧急广播器、紧急扩音器、医药箱、氧气吸氧设备以及人工呼吸器。天然泳池的必须再配备救生船。
1.1.2救生物品器材、医药箱、氧气吸氧设备以及人工呼吸器的装备要保持完整,必须放置在同一个明显的便于取用的地方,但是必须是孩童不易碰触之处。
1.1.3人工急救的操作指示牌必须明显地设置在泳池附近,并且内容和牌面整体必须作防水处理。
1.1.4泳池现场必须设有醒目的“游泳人员须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警示宣传物。
1.1.5泳池现场必须设置有救生专用的紧急直拨电话。
1.2救生观察台与急救室的设置规定
1.2.1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必须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每增加250m2及以内,必须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
1.2.2室内泳池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得低于1.5m。天然泳池救生观察台间距必须≦100m,其高度不得低于2.0m。
1.2.3每个救生台必须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1人。泳池现场至少设有流动救生员1人。
1.2.4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必须至少设置1个急救室(站)。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每增加250m2及以内,必须增设1个急救室(站)。
1.2.5每个1个急救室(站)必须至少配备固定医务人员1人。
1.3泳池安全硬件设施指标有关规定
1.3.1泳池池边内外、外围走道边上必须用警示色明确标示池水深度。
1.3.2泳池浅水区水深不得超过1.2米。泳池深水区、浅水区分界处必须拉上警戒浮标,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
1.3.3水面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游泳池至少设有2个出入水池扶梯,水面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游泳池至少设有4个出入水池扶梯。
1.3.4泳池四周必须铺设有防滑走道,其地表面的静摩擦系数不得小于0.5。
1.3.5泳池内排水口必须设有安全防护网,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1.3.6室内游泳池采光系数不低于1/4,水面照度不低于80Lx。照明设备距水面的高度不低于5m。光照度必须满足救生安全的要求。
1.3.7夜间开放时,馆内必须有足够的应急灯。灯光和水底灯光必须明亮、通透,光照度和透彻度好。
1.3.8所有泳池现场周围的电线必须遵照有关单位的安全规则安装设置,不得随意处理和更改。
2.泳池现场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2.1在泳池进入口严查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