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汽
车
分
期
合
作
协
议
(编号: )
甲方:内蒙古燕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西路华银机械城院内西侧
法人:王小波
电话:0471-6273941
乙方:
地址:
法人:
电话:
汽车分期款收款专用账户信息:
协议签订地址: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在超越一般商业盈利目的,将实现业务发展与建立社会信用度相结合的合作理念基础上,就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渠道合作事宜,制定本协议,以资恪守。
合作事项
1.1 甲方向乙方告知甲方能提供的各类汽车分期付款业务的服务与要求,乙方根据此向客户宣传甲方的汽车分期业务服务。
1.2 乙方负责收集有意向申请汽车分期服务业务的客户的信贷材料供甲方初审,甲方经初审后,同意为该客户提供汽车分期服务。
1.3 甲方结合经由乙方达成的汽车分期业务交易额等情况,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渠道服务费用:(详见附件1)乙方应接受甲方以及本合同及其他规定就渠道合作方所作出的一切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1.4 本合作事项中,乙方向甲方提交某一客户的审核资料,视为是客户向甲方提出了汽车分期的邀约邀请 :甲方同意的,视为甲方为某一客户发出的汽车分期业务的邀约:客户根据此完成汽车分期业务的合同签署及相应材料的提供,手续的办理后意味着甲方与客户之间形成了有效的法律制约关系。
1.5 本合作事项中,甲,乙双方之间属于就渠道展开的合作关系,不构成任何代理或代表关系,乙方展开本合同规定的业务时,仅以甲方渠道合作方的名义独立展开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甲方或甲方代理商的名义展开工作。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