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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申通快递服务公司交寄邮件_快件安全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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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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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8/1(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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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亳州申通快递服务公司交寄邮件、快件安全协议书
甲方: (交寄客户)
乙方: 亳州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收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自愿遵守乙方有关安全寄递邮件的各项规定,保证交寄的国内国际快件不违反下列乙方禁限寄物品的规定、交寄化工类产品的规定以及安全交寄邮件补充说明,且保证内件物品“无毒、无腐蚀、无辐射、不易燃易爆”,并保证交寄的快件与快件详情单所填写的物品名称一致。如因违反乙方禁限寄规定或因封装不妥而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损毁其它快件、设备等严重后果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禁寄类物品规定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各种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各类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品;
4、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5、容易腐烂的物品;
6、各种活的动物;
7、各种货币;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各类枪支、弹药、手雷等军事用品的仿制品以及利用枪支、弹药、手雷等军事用品空壳制作的物品;
10、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1、其他禁止寄递和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二、交寄化工类产品的规定
1、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不得交寄;
2、非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到亳州申通网点由乙方人员验视内件后封装交寄;
3、如化工产品无法判定其性质的,由甲方提供省级以上化工研究所出具的安全证明和单位安全保证书后方可交寄。
三、安全交寄邮件补充说明
1、服从、配合乙方按规定对交寄邮件的内件进行验视;
2、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服务合同的附加协议,由寄件单位盖章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生效;
3、非服务合同单位,也可单独签章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副本
甲方信息名称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所属行业是否交寄
化工产品交寄物品
种类乙方信息名称负责人收寄网点地址收寄人联系电话甲方签章(个人需粘贴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乙方签章签订日期有效期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