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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doc 76)
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
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GB
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
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
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
1.1 结构件的布置
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
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
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JB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
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 焊条应符合GB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98
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的规定。
1.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 高强度螺栓连接
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 司机室
1.4.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 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立方米(250kgf/平方米)的静载荷。
1.4.3 有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
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 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050mm的栏杆,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
1.4.5 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内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
1.4.6 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司机室外面没有走台时,门应向里开。
司机室外有无走台都可采用滑动式拉门。
司机室底面与下方地面、通道、走台等距离超过2m时,一般应设置走台。
1.4.7 除流动式起重机和司机底部都无碰人危险的起动机外,与起重机一起移动的司机室,其底面距
下方地面、通道、走台等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
1.4.8 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一般应设在无导电裸滑线的一侧。
1.4.9 司机室的构造与布置,应使司机对工作范围具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司机室应保证在事故状态下,司机能安全地撤出,或避免事故对司机的危害。
1.4.10 司机室窗子的布置,应使所有的窗玻璃都能安全地擦净。
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并应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
1.4.11 内部工作温度高于35℃的和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如冶金用的起重机司机室应设降温
装置。
工作温度低于5℃的司机室,应设安全可靠的采暖设备。
1.4.12 在高温环境直接受热辐射的司机室,应设有效的隔热层。受热辐射的窗玻璃应采用防红外线
辐射的钢化玻璃。
1.4.13 司机室应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警报器,必要时还应设置通讯联系装
置。
1.5 栏杆
高度应为1050mm,并应设有间距为350mm的水平横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70mm的围护板。
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1kN(100kgf)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
因在空中润滑或维修,而在臂架上设的栏杆,其扶手应能悬挂安全带挂钩,并应能承受4.5kN(450
kgf)的载荷而不被破坏。
1.6 直立梯
梯级间距宜为300mm,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踏杆距前方立面不应小于150mm,梯宽不应小于30
0mm。
当高度大于10m时,应每隔6~8m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直径为650~8
00mm的安全圈,相邻两圈间距为500mm。安全圈之间,应用5根均匀分布的纵向连杆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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