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二、租赁期限
根据双方约定租赁期限暂定为2年,2011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超过2年按月支付
三、租金支付约定
经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租赁单价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伍佰元(¥4500.00)。4亩年总租金为壹万捌仟元(¥18000.00),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两年(2011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的租金给甲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平整场地、修理便道临建所需的机械由乙方自己提供,挂名为甲方
2、甲方应保证并帮助乙方协调用电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电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机械设备车辆进出便道应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包括便道扩宽及沿线所需的土石方)。甲方保证此道路在租用期间畅通
4、乙方承租本宗土地用途:建设期:主要进行预制构件建设、圆管涵钢筋加工、圆管涵加工设备建设、蒸汽养护设备建设、成品存放区、少数活动板房的搭建、小龙门吊搭建;生产期:主要生产预制构件(包括圆管涵、盖板涵、U型边沟等)、加工钢筋构件、堆放物品(包括机械、材料等)。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终止合同
5、乙方租用期间,乙方自主生产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人员不得干预。如该土地所在地社员对乙方的建设、生产经营等进行干扰,甲方须协同土地权属单位进行制止及调解
6、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7、合同期满后,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不得扣押、强行占有,乙方有权处理该场地内属于自己的动产与不动产,若乙方建设的不动产甲方需要,可以按建设期市场价折旧给甲方,但须双方同意
8、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清走,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9、乙方只负责支付甲方土地租赁金(注:土地租赁金已含复绿复垦费)。乙方有权拒绝支付除租金以外的一切费用
10、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甲方租用给乙方的土地,租金里包含了该土地上的青苗及一切附着物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行支付其他费用,该土地上复绿、复耕工作由甲方完成,与乙方无关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延续
1、在租赁期间内,若需变更合同或补充约定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在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该变更协议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本合同
3、若乙方须延长租赁时间,超过2年按月支付,每月月初支付。4亩月租金为:壹仟伍佰元(¥1500.00)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租赁期限内,不得再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包括堆放物品,否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乙方中途退租,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并有权无偿处理该宗土地内的动产与不动产,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七、其他
1、土地使用范围以乙方测量绘制的平面坐标图为准,谷歌卫星图为参考
2、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3、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逐页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测量放样图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甲方(盖章): 广州市花都区乙方 (盖章):肇花高速公路
赤坭镇石坑村 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