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凌晨三点不回家?成年人的世界除了心酸,还可能会心梗。你的健康保险了吗? 一篇《凌晨3点不回家:成年人的世界是你想不到的心酸》的文章火了,甚至连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都在转发。文章不仅放上了凌晨灯火通明的城市,还放了一支国产短片催泪朋友圈,短片取材于现实生活,故事的主角就像是身边的每一个上班族,虽然只有短短的5分钟,却戳中无数人内心
正如文章所说的:这个社会对年轻人挺苛刻的,他们承受着太多的压力:上有老人,下有小孩,中间有房贷、车贷,生活重担如山倒,沉重得让你无法早睡。但比这些更沉重的是你绝对不能倒下 从加班文化到拼搏鸡汤
从医学上解释,“过劳死”是因为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加重,心理压力大,存在精疲力竭的亚健康状态,由于积重难返,将突然引发身体潜在的疾病急性恶化,救治不及时而危及生命。直接促成“过劳死”的五种疾病依次为:冠状动脉疾病、主动脉瘤、心瓣膜病、心肌病和脑出血。除此以外,消化系统疾病、肾衰竭、感染性疾病也会导致“过劳死” ●在我国大陆:2016年,央视客户端就曾刊发的一篇文章称,有资料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60万人“过劳死”,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尽管这样的说法后来被证属于误传,但“过劳死”已经成为许多人关注的话题。
●在我国台湾:“五一”劳动节前夕,台湾1111人力银行30日公布最新“劳工职业灾害现况调查”,发现台湾地区工时高居全球第六长,而且平均下来更约每12日,就有一位台湾劳工因为过劳失去宝贵的生命 ●在日本:日本政府最近发表的劳动白皮书指出,日本“过劳死”的案例不断增多,每5个员工里就有1人面临过劳死风险。对此,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日本劳动组织强烈呼吁消除“过劳死”。(“过劳死”一词就是来源于日语“過労死”,最早出现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经济繁荣时期。)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工会界委员呼吁,要遏制过度加班现象,在企业层面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在行业层面科学制定劳动定额,在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过劳死”标准,在政府层面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然而,生活在这样一个高压的环境下,职场里的人只能将加班文化熬成“鸡汤”喝下,哪里还有合法权益。但你不得不警惕“过劳死”风险 诱因:过度劳累和压力大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院,曾经对92个过劳死的案例进行分析:近年来过劳死的发病率直线上升,其中以男性人群居多。IT行业过劳死的年龄,最低平均只有37.9岁。医生表示过度劳累和压力大是猝死的重要原因 一方面早在2012年的调研报告就显示,我国职场人在公司平均工作时间为8.38小时;30.3%的人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最长为16小时;65.8%的职场人回家后继续为公司工作。另一方面关于“过劳死”的认定和赔偿比较难确定 “过劳死”认定难
现行法律对于“过劳死”是否是工伤?在实践中还存在认定上的模糊。现实中,我国对于“过劳死”算不算工伤存在两大困境。(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十五条) 困境148小时之内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据此,并非所有“过劳死”都属于工伤。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过度劳累突发疾病未死亡,或者没有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职工及其家属的权利,就难以通过现行法律得到救济困境2三工原则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的是危险责任原则,在对工伤进行认定时需要具备三个基本要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地点)以及工作因素(或工作原因),即“三工原则”。而事实上“过劳死”发生的现场通常超出劳动过程这个范围。例如,“过劳死”通常发生在职工家中,很难说是工作时间,也很难证明是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岗位上,因过度劳累造成的死亡即便是最终认定为“过劳”,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也十分有限?企业受到的惩处也只是少量罚款,因此加班成了不少企业堂而皇之的要求。而这已不是哪个行业独有的现象,广告、媒体、医疗以及金融等行业都没有幸免 13 。。。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