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中)--存款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存款的法律性质、存款业务规则、储蓄机构的业务范围及基本规则、存款合同的特征、存款纠纷案件的范围和类型 第一节 存款法基本制度 一、存款与存款法 (一)存款的概念 存款,就其静态而言,是指存留在金融机构存款账户上的属客户所有并随时或按约定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就其动态而言,是指存款人向其开立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账户上存入货币资金的行为。 对金融机构而言,则是接受客户存入资金,负有即期或定期偿付义务的一项负债业务。 (二)存款的法律性质 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形成商业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款人是债权人,商业银行是债务人,客体为一定数量的货币即存款。 (三)存款的特征 1、存款机构主体的特定性; 2、存款方式的多样性; 3、存款行为的合同性; 4、存款资金所有权的移转性。 (四)存款法 二、存款的分类 (一)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存款的分类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 (二)我国商业银行存款的分类 1、根据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存款和储蓄存款 2、根据存款的期限和提取方式的不同,分为活期、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 3、根据存款货币种类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存款和外汇存款 4、根据存款支取方式的不同,分为支票存款、存单(折)存款、通知存款、有奖存款、透支存款、存贷合一账户、特种存款等 ……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