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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司的改制拟在企业内部进行,主要是在企业内部吸收员工入股。通过股权变动既可使开发公司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可以进一步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使企业发展更上一层楼,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改制方针
为实现上述目标,根据各地企业改制的经验,结合开发公司的自身情况,企业改制依据以下方针进行:
①各股东可用现金、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形式入股,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应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经各股东共同认可才有效;
②各股东原则上同股同权,利益同享,风险同担;
③公司股权设法人股和职工股两种,职工购买股权价格予以优惠;
④按自愿入股原则,此次职工股募集限在开发公司内部进行
三、公司改制后股权处置
原开发公司是主要由FT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此次改制后,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的投资需要,将吸收开发公司的员工主要是管理层员工参股,成为开发公司的新股东。有关股权处置安排如下:
①新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保持500万元不变,合计500万股,每股净资产1元
②开发公司管理层职工共6人以1元/股的价格向FT公司购买150万股股份
③新开发公司的股权结构列表如下:
项目(总股本) 股本(500万) 比率(%)
FT企业发展公司 350万 70%
开发公司职工(6人) 150万 30%
四、开发公司职工股权结构
根据职工在开发公司中的岗位分工以及对公司经营的贡献情况,结合开发公司的分配考核制度,以及公司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此次改制公司的职工股的分配拟主要在公司的管理层员工范围内进行。而在公司的职工股内部分配划分为两个层次
职工股分为两个层次:
即核心层(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中层(部门经理)
相应的职工股内部结构列表如下:
项目(总股本) 人数(6人) 股本(150万) 人均数 比率(%)
核心层: 3人 90万 30万/人 70%
中层: 3人 60万 20万/人 30%
关于职工股层次划分的说明:
职工股层次划分的方法是在我们对大量实行职工持股的企业的成功或失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有效方法,它既能够体现大部分职工的利益,又能够充分反映效率优先的原则,特别是通过各层次之间的持股比例的差异,以及相应的获得期股的比例的差异,取得所有者对经营者实施长期激励的初衷。因此我们给不同层次职工以一定的比例差,并且没有将普通职工纳入分配范围。因为在一个企业中普通员工与高级管理人员从人力资本的角度看,是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的。在现代企业理论中,一般职工被称为“依赖性资源”,企业的核心资源被称为“唯一性资源”,也即指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这种核心资源在通常情况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资源一旦离开,企业的其他资源就会无法发挥正常作用,导致企业的价值减少。而一般人力资源属于从属地位,属合作性资源,不可替代性很弱,相反他们对企业的依赖性较强,他们的离开,一般不会影响企业的价值,反而会使自己的价值减少
因此这两种人力资源由于地位的不同,在考虑股权分配的时候,就应区别对待,对企业所有者来说,应该考虑主要对“核心资源”的长期激励问题
五、职工股中实股、期股股权结构
根据当前企业改制工作实践以及有关政策精神,此次开发公司的改制方案在职工股的股权设置方面引进了期权股的概念。这里所指的期股制度是公司大股东(出让方)同公司经营者(受让方)商定的在一定的期限内经营者按照某个既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企业股份并相应享有其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办法
此次开发公司的期股制度操作由大股东FT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从持有的股份中拿出一部分作为期权股。具体有关开发公司职工股中期股的操作管理细则由“期股制度管理办法”加以规定
根据上面职工股层次划分的方案,职工股中实股和期股的结构比例相应安排如下:
职工股划分为两个层次,相应的职工实股、期股股权结构列表如下:
股东 实股 期股 总股数
核心层3人 12数万 78万 90万
(人均) (4万) (26万) (30万)
中层3人 8.4万 51.6万 60万
(人均) (2.8万) (17.2万) (20万)
合计 20.4万 129.6万 150万
六、关于改制后开发公司股权处置的说明
前述开发公司改制后的股权处置方案是建立在总的改制意向框架基础上的,由于我们在此次方案设计中采用了期权股的概念,并且在期权股的转让中采取由大股东出让的方式进行实施,即职工股中的期股部分在职工全部兑现为实股之前,由大股东FT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待期股全部兑现后,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过户到职工个人名下。因此相应与职工股中期股处置的是两个不同方案,前述的股权处置方案在当期的表现应该是:
职工股150万股中129.6万股以期股的形式转让给职工,特
列表如下:
项目(总股本) 股本(500万) 比率(%)
FT企业发展公司 479.6万=(350+129.6)万 95.92=70%+25.92%
公司职工(6人) 20.4万=(150+129.6)万 4.08%=30%-25.92%
七、关于此次改制方案中期股概念的说明及与“期权”比较
关于本次改制方案中所采用的“期股”概念,是一个借鉴国外股票期权概念、结合中国企业所处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个创新。它是指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签订的一个合约,约定由所有者出让一部分股份给经营者,并且允许经营者在先享有该部分股份的收益权和分红权的基础上,逐步分期以初期约定的价格购买其股份。这类似于分期付款的购买方式。并且双方一旦达成合约,期股受让方就必须按照约定条件和期限实施购买行动。从这一点上讲是不同于股票期权的
股票期权本质上是一种选择权,它通过期权的受让方获得一个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而不是股份本身。并且受让方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购买(行权)或者不购买,这也不同于期股受让方必须按期购买的行为
而期股的特点之处在于它赋予受让方的权利可以使得受让方在不需要大量自有资金的情况下,即可以获得其所在公司的股份。同时又将其与公司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兼有长期激励和约束的功能,是连接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较好的一种利益纽带
八、操作细则
1、开发公司的职工股,限在开发公司在册在岗职工内部发行;持股职工根据持股份额,享有开发公司股东的相应权利
2、职工股权结构中的期股部分在职工全部兑现之前,由FT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所有权。在本方案中期股的总数为129.6万股。职工期股持股比例原则上按照与实股相同比例计算
3、期权股是大股东(出让方)与经营者(受让方)约定的在一定期限内(3年内)按原始价格转让的股份。在按约定价格转让完毕后,期股即转变为实股,在此之前期股享有表决权和收益权,但无所有权。期股收益权不能得到现金分红,其所得红利可按约定向大股东购买期股
4、职工持有的股份在职期间不得转让,不得退股
5、持股职工如经单位批准正常调离公司,应按当时现行价格(或每股净资产)办理退股手续,不再继续持有股权
6、持股职工如未经单位同意擅自离职,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
济损失,按赔偿优先原则赔偿损失,余额按现行价格退股
7、持股职工自然死亡的,其股权可由继承人继承,也可以按现行价格全额退股
8、持股职工退休时,其股权可继续持有,也可以按现行价格全额退股
9、各种职工股的发行、赠送、退股和转让一律由开发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办理手续。个人不得私下交易,私下转让的股权无效。职工退股时只能由公司受让,公司有权决定退股股权的处置
10、持股职工因自行离职、辞职、被公司辞退、除名等情形离开公司的,应在1个月内办理退股手续,逾期办理者即失去持股资格
11、相相应持有期股的职工的行为按照“期股制度管理办法”规范
九、实施步骤
1、由董事会决议建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具体负责员工持股计划宣传、股权发行、股权登记和股权管理等工作
2、待职工股募集资金工作结束后(此处职工股募集资金指的是实股部分的资金筹集),与其他股东共同进行验资工作
3、验资完毕,进行股权变动的工商登记工作
4、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5、待经过几年运转,职工股中的期股转为实股后,再次进行股权变动,并进行工商登记
6、公司通过不断的期股计划以及包括增资扩股在内的资本运作、股权的变动,一方面保证大股东的控股地位和利益;同时给予经营者长期的激励和约束,以维护所有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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