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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税专题研究(初稿) 企管二部
6月事件起源 物业税是什么? 什么时候征收? 如何征收? 将如何影响房地产? origin what when how effect 目 录 物业税专题研究的思维架构Origin 事件起源国务院批复文件再提物业税开征 09年5月2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发改委提交的《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再次提及物业税这一敏感话题(原文见上)。
物业税2003首现于中共16届三中全会,至今已多次在重要会议、文件中被提及,现已在10余个省市试点“空转”。
政府关于物业税的每一次动作都会引起公众、行业的大讨论,此次也不例外。
“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摘自《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本次文件关键点在于指定四大政府部门负责物业税的研究,这是否意味着物业税的推行正式进入议事日程?What 物业税是什么?物业税并不是创造的税种,在我国早已有之,在国外被普遍征收 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以财产持有为课税前提,财产价值为课税依据。
物业税在世界范围内是一种普遍征收的税种。
物业税一般由地方政府征收,属于地方税,并作为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物业税是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目前中国大部份房地产税收都在房地产开发、流通环节征收。
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物业税。
物业税这样原本长远但仅仅陷于“空转”的政策被重新提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显示中央在具体的制度性改革方面的决心,其可能最终指向的是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方向与目标,国外物业税的基本情况 概况国外物业税的基本情况物业税设置的主要目的 作为地方公共财政的稳定来源 平抑社会存量财富 理顺房地产繁杂的税费关系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西方物业税主要用于补充地方公共财政,是地方税种的最后税源 物业税根据存量财产征税,一定程度上具有调节财富不均的作用 将流通环节繁杂的税费统一为保有环节的物业税,有助于市场健康运行 削弱房地产的投资品属性,减少投资、投机行为,平抑市场When 什么时候征收?03年以来,物业税开征几乎年年为官方文件所提及,但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物业税发展历程回顾 :北京、深圳、
重庆、辽宁、宁夏、江苏 物业税“空转”城市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由此,物业税一词进入百姓视线 04年多方人士认为开征物业税的条件还不成熟,仍受制于明晰产权、理顺产权关系、整顿评估中介市场、清理房地产税费、确定调整税种的主体、改革土地所有制度、先期试点等多方因素的限制,至少需要三四年的时间 ,中国财税论坛上财政部长提出,“十一五”将大力推进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制度体系,其中一项任务即是:逐步出台消费税和物业税 1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官员王力表态,开征物业税条件尚不具备,物业税最早“十一五”后期出台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表示,客观环境所致,物业税不会开征,开征时间大概在-2015年间,这已经在税务总局内部达成共识 2003年 《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将“研究物业税方案”列入是年工作范围。07年两会期间也提及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
河南、安徽、福建、天津 已有10个省市开始空转物业税开征存在的难点及障碍 征收成本巨大 税物机关征收能力不足 纳税人抵触 地方政府抵触 需要摸清每个人的房产情况,前期准备及后期征管难度都很大,特别是涉及到财产申报问题,我国目前尚缺乏透明的财产申报机制。且征收的前提还需理顺各种产权关系,做到产权清晰。
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人员对应税房产进行评估,我国现有评估师远不能满足 目前我国税务机关征税主要是针对法人,对个体工商户采取定额税的方式,个人所得税则大多采取单位代扣代缴的办法。如果对居民开征物业税,则意味着税务机关要面对千家万户的居民 我国纳税人缺乏为财产纳税的文化传统与思想准备,仓促出台物业税,可能出现大面积欠税。
国外物业税的征收都是通过个人申报的,我国尚缺乏相应的诚信系统 开征物业税,地方政府可能失去巨额土地出让金,这让地方政府缺乏征收的积极性。此外,
地方政府主要是担心对吸引外来投资产生冲击,影响地方短期财政收入和GDP的增长 。。。。。。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