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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至尊版营销员宣导版58页PPT

黑暗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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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5120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7/6/21(发布于江苏)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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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 违者必究 目录页 AGENDA 2016年7月国寿福上市 带给我们太多惊喜 病种多! 收入高! 市场竞争力强! 客户认同度高! 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 违者必究 数据说话 产品能否再优化 总部迅速反应市场需求 12月立即展开了研讨 对产品进行优化 1月初全国上线 全新升级 至尊版国寿福 一次满足大家所有需求 至尊版国寿福30种轻症 国寿福 20种轻症 至尊版国寿福轻症豁免 国寿福 轻症无豁免 至尊版国寿福 长期意外险 国寿福 不能附加长期意外 保障更全面 最高3倍赔付 至尊版国寿福 缴费期5、10、15、20、30年 国寿福 缴费期10、20年 不惧对手,强硬对碰 强制附加 轻症 轻症豁免 国寿福 某福 30种 有 20种 无 长期意外 可选择 要享受面一年保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双赢产品 2、投保人必须同一人 3、2017年3月31日前 4、必须选择20、30年缴费 强制在有限的时间里,免交最后一期保费 和自己比 实实在在,每年真金白银回馈 费率全线下调,让利客户! 产品示例:30岁女性,20年交,基本保额20万元 比老版保费每年直降480元 20年省下9600元 和同业比 因同业某福打包销售,附加长期意外责任作为必选条款,在客户同样保额下,国寿福在价格上有压倒性优势。【以女性30岁,二十年交,同业某福30万保额为例】 增加轻症豁免,增加10种轻症 比同业保费每年少交1167元 20年省下23344元 少儿国寿福 少儿某福 重病:80种 轻症:30种 少儿疾病:15种 重病:45种 轻症:8种 少儿疾病:10种 少儿国寿福 少儿某福 患轻症或少儿疾病豁免保费,合同继续有效;15种少儿特定疾病 轻症不豁免 只有9种少儿特定疾病 少儿国寿福,完全碾压对手 国寿福终身寿险(至尊版) 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80+30 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至尊版)---轻症豁免 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至尊版) 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80+30+15 国寿附加少儿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至尊版)---轻症和少儿豁免 成人版 少儿版 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 ---投险人豁免 可选一 可选二 国寿附加国寿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至尊版) 意外身故1倍保额,自驾身故2倍保额,客运交通身故3倍保额 超值的费率设计 超多的疾病种类 超强的豁免功能 超值的费率设计 中国人寿史上性价比的新品牌! 保障全面 市场领先 超多的疾病种类 中国人寿史上病种数量的里程碑产品! 超强的豁免功能 投 保 人 豁 免 中国人寿史上 首款具有轻症豁免的疾病险 国寿福成人保险组合计划 条款解读 投保年龄: 18岁—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产品组合: 国寿福终身寿险(至尊版) 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 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至尊版) 缴费方式:趸交、5、10、15、20、30年交、月交 成人版条款解读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国寿福终身寿险(至尊版)主要责任 其他功能 转换年金:受益人在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可选择一次领取,或者将身故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若转换成年金领取,转换年金领取金额根据转换年金当时本公司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转换的身故保险金不得低于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最低限额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照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本附加合同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本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主要责任 。。。。。。以上简介无排版格式,详细内容请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