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三、会计人员审核费用规范
表5.1.11
会计凭证
审核凭证
审核方法及说明
外来凭证
1.营利事业、统一发票
2.营利事业收据
3.私人收据
1.原始凭证:
(1)审核发票所载名称是否为本公司,并盖有“统一发票专
用章”。
(2)审核发票专用章是否书有发票者全衔、住址、营利事业
统一编号。
(3)审核“日期”是否为收料日或费用发生日期,是否为跨年
度使用。
(4)审核“摘要”栏所列品名与请购单所列品名是否相同,若
为一般费用,内容与费用性质是否相同;若为商品代号,
应经清款部门翻译为一般中文名称。
(5)审核数量x单价是否等于总价,并需与中文大写金额相
符。
会计科目
审核凭证
审核方法及说明
(6)如果总价金额与中文大写不相同时,除“实付金额”外,
应以中文大写为准。
(7)审核营业加值税的计算是否正确。
(8)审核商号收据是否有加盖“销货商号章”,并注明商号全
衔、地址及营利事业统一编号。
(9)审核个人收据是否详填出据人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
统一编号,并加盖私章。并予办理扣缴。
(10)审核单据内容若有更改或名称更正,应加盖原商号或
立据人章。
2.付款凭证应具备要件:
(1)统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