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工作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工会工作制度。
一、公司工会代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两个维护”相统一;
二、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广大职工和下级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树立全局观念,工作中认真负责,准确、迅速,注重质量,讲究效率;
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每年春节、藏历年前为“送温暖”活动时间,把慰问伤、残、病号、病故家属及离退休人员作为一项长期制度;
七、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八、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九、公文处理:收、发文、分办、崔办、拟稿、审核、传递、立卷;
十、对印章严格管理,使用工会印章必须主席(副主席)批准。
十一、每季度末按时收缴上级工会下达的工会经费任务;
十二、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十三、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
十四、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十五、坚持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依靠职工用好经费;
十六、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十七、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