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兴龙广缘商业连锁物流分公司常温配送中心供应商手册
序言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供应商,使供应商能够深入地了解广缘物流常温配送中心的各项运作规范及要求,提高送货、退货的工作效率,减少商品拒收、商品损耗等各方面的损失,制定出本手册。
本手册是您了解我们配送中心的一个窗口,希望广大供应商通过学习本手册,在配送中心今后的工作能够更加顺利,我们之间的合作能够更加融洽。
为了使此手册更加完善,欢迎您在使用过程中提出宝贵的意见。
目录
第一章配送中心的基本概况及供应商日常注意事项;
第二章配送中心供应商送货规范
第三章配送中心收货规范
第四章配送中心赠品管理
第五章配送中心退货管理
第六章其他要求
第七章附件
第一章配送中心概况
一、具体地址
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北行500米路西。(治超检查站斜对面)如下图:
二、联系电话
0335-8885509
三、行车指南
(一)市区车辆
1、东港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向北直行500米路西。
2、新102国道(北二环)与东港路交叉口,南直行1公里路西。
(二)外地车辆:
以高速为主,走京哈高速开到秦皇岛东出口,下高速后向南直行2公里路西。
四、供应商日常注意事项
(一)所有进入配送中心的车辆必须听从配送中心人员(含保安)的管理,按照要求行驶,进出大门口及库区内限速20公里/小时。
(二)配送中心各库区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含车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三)供应商及送货人员在配送中心不得有打架、赌博、酗酒等违反治安的行为发生。
(四)供货商及送货人员在卸货码板的过程中需保证商品安全,严禁野蛮卸货、踩踏商品。
(五)配送中心为供应商送货、退货所提供的叉车、托盘、胶带等设备,供应商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送货、退货结束后,相关设备应及时归还配送中心,不得随车带走,如有违反,将照价赔偿。
(六)配送中心车辆、人员进出频繁,供应商及送货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送货、退货期间,要时刻保管好自己的商品以及其他财物,以免出现短少、破损等不必要的损失。
(七)除了收货码头、查询收退货区域外,供应商及送货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送中心各库区,如有需要应有相应仓管人员的陪同。
(八)供应商及送货人员不得将与送货、退货无关的人员带入配送中心。严禁送货人员携带小孩进入各码头及库区。
供应商及送货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将处以罚款50元-1000元/次。
第二章供应商送货规范
一、送货流程图
二、配送中心订货
(一)订单类型
1、订单类型:供应商订单分为直送订单、直通订单。
2、供应商在打印订单时查看订单右上角标注送货方式为直通,应将商品直接送至配送中心。
3、供应商在打印订单时查看订单右上角标注送货方式为直送,应将商品直接送至对应的订货分店。
(二)订单有效期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订单上规定的有效期限给配送中心送货(需提前送货的紧急订货单,配送中心会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供应商送货时间)。配送中心订货单自生成单据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期。订单有效期为四天。
(三)供应商对配送中心订货单有异议如何反馈?
供应商收到订货单后如有异议,应在收到订货单4小时内反馈信息给配送中心续订人员。反馈形式采用电话及传真方式,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任何信息,视为接受订货单。
电话:0335-7091151;0335-7091152;
三、供应商预约送货
为合理安排收货时间、缩短送货等待时间,配送中心实行送货预约制度,供应商在接到订货单后立即与配送中心进行送货预约,预约时必须提供订货审批单号、供应商代码、车辆数等信息,配送中心将告知到货时间,并提前打印待验收单。货物走托运公司的供货商也必须遵循以上约仓原则。
对于紧急订货单,供应商应按照订货人员指定到货时间送货。
配送中心预约电话:0335-3307350;
预约办公时间:冬季:8:00-11:30、13:30-17:00
夏季:8:00-11:30、14:00-17:30
备注:周一至周六(周六预约的是下周一的送货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四、供应商送货的基本要求
(一)送货人员应持有打印好的订单、随货同行送货。(特殊商品带有相关单据,新品进场需带三证和检测报告)
无订单的货品配送中心拒收。
有订单而未打印的,配送中心可以补打订单,供应商应按每张订单5元缴纳费用;但配送中心保留拒收权力,因此而造成的迟延送货、订单过期,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处罚。
(二)送货人员如何进出配送中心库区?
1、送货人员进入库区首先出示订货单给门卫,在门卫处领取《待验收单》,同时用身份证或驾驶证换取《通行证》。
2、《通行证》如遗失或损坏,送货人员需支付工本费5元/证。
3、送货人员卸货完毕后,持《通行证》到门卫换回相关证件。
4、送货车辆出门时应持有配送中心签发的《出门证》,门卫有权对出库车辆进行检查。
(三)配送中心对供应商送货时间的要求
1、配送中心收货时间
冬季时间:8:30-11:30、13:30-17:00
夏季时间:8:30-11:30、14:00-17:30
备注:周一至周六(特殊情况另通知)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送货
供应商应在约定的到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配送中心(时间差在正负30分钟)。如遇特殊原因在预约时间无法到达的,请务必提前1天通知配送中心,修改预约时间,否则视为送货不及时。对于未按预约时间送货的,配送中心将视收货情况安排时间并有权拒收,因拒收造成的订单过期、缺货按正常过期未送货、缺货处理。
在与配送中心约定的送货日当天,配送中心没有收到供应商的货物,将对供应商做出相应处罚:第一次警告;以后每次罚款50-100元,并且配送中心有权拒收。
如果供应商未预约就将货送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将视当日收货工作量安排,并有权拒收商品。对拒收造成的订单过期、缺货按正常过期未送货、缺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