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剑河县屯州工业区廉租房C栋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书
黔东南州兴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安全防护生产
安全防护资料的编制、安全防护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
施工安全防护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措施;
起重机、塔吊等其中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
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防护保护设施费用;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防护通道的费用;
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
电气保护、安全防护着迷设施费;
其他安全防护防护措施费用
文明施工
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
砌筑围墙、道路硬化及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静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
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安全防护、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我单位承包的剑河县屯州工业区廉租房C栋工程,总建筑面积2400m2,建筑总高度为19.5m,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工程造价为249.8万元。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黔建施【2005】163号文件要求,特指定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防护施工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剑河县屯州工业区廉租房C栋
施工单位:黔东南州兴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合同造价:249.8万元
建设单位:剑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理单位:黔东南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金额
1、安全防护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249.8×2.5%=6.25(万元),
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
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如下:
工程开工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30%;
基础完工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30%;
主体完工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30%;
装修工程开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费用清单
(一)安全防护项目清单
1、五牌一图、安全警示标牌2(万元)
2、施工现场临设90(万元)
3、封闭施工围墙及装饰、大门、门卫室等30(万元)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等15(万元)
5、工地绿化、美化11(万元)
6、其它文明施工措施费用17(万元)
(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1、安全防护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等
2、安全防护培训及教育3(万元)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15(万元)
4、施工用电等35(万元)
5、起重设备等安全防护措施15(万元)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防护设施5(万元)
7、预防突发事故、预防自然灾害等抢救设备15(万元)
8、基坑支护、检测55(万元)
9、提升架体围护用安全防护网购置15(万元)
10、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配置12(万元)
11、其他安全防护措施15(万元)
1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合计)
总计: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