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分册
CONTENTS目录
一、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1
2、费用管理办法……17
3、资产管理办法……31
4、应收款项管理办法52
5、会计事项处理办法58
6、财务预算管理办法69
7、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管理办法…78
8、会计档案管理办法84
9、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指引88
10、融资管理办法…97
11、担保管理规定…100
12、投资管理制度…104
13、证券投资管理办法……109
二、审计管理制度
1、内部审计制度……114
2、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19
3、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122
4、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125
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128
6、反舞弊与举报制度132
7、风险评估管理办法135
8、内控自我评估管理办法…137
财务管理制度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患能力,规范集团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和集团的合法权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集团总部及所属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集团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为执行本制度的责任人。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把现金流和创造利润放在一切经营工作的首位。合理筹划资金,有效营运资产,强化财务预算,加强成本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客观、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满足各方面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的管理体制,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具有公司财务决策的执行权、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权,监事会具有对公司财务检查监督权。
第五条财务总监或其他分管财务工作的公司领导(含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是本公司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在总经理领导下统筹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本公司的经济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本公司的经济事项负有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的职责。财务部门应当参与经济合同的签定、筹资投资方案的制定等公司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为公司提供事前财务筹划,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公司经济事项的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与事后评价的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