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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高速公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45页).rar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根据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并且结合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年"计划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参与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工程实施建设的建设单位(即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勘察设计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即承包人)和监理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重大安全事故零事件。参与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四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五条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立,是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体现。从广西信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到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最高层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