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福州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绩效管理手册
CBHandsun深圳市华盈恒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绩效管理概述
第二章:绩效指标辞典的建立
第三章:公司级绩效管理
第四章:部门级绩效管理
第五章:员工个人绩效管理
第六章:项目考核
第七章:绩效工资的计算
第八章:其他
第九章:附则
第十章:附件
第一章绩效管理概述
第一条:绩效管理宗旨
1、为了持续不断地提高和改进公司、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对公司、部门和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为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数据。
第二条:绩效管理原则
1、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避免带入个人主观因素。
3、反馈原则: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必须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并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和及时修正。
4、时限性原则: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业绩状况,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打分、绩效沟通、绩效成绩汇总与发布、绩效分析、绩效结果的综合应用及下次绩效目标值的设置。
5、可操作性原则:强调考核体系的实效和可操作性,以易于执行为基本设计思路。
6、逐步完善的原则:不追求过分精细化,以推进考核规范化实施为目的,在实际过程中逐步完善考核管理体系。
7、改进提升为导向的原则:不过分强调奖惩为考核目的,强调对员工的绩效改进和提升。
8、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要求考核者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由被考核者直接向人力资源部和考核委员会申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所有部门、所有员工的绩效管理。
第四条:绩效管理组织
考核组织
主要职责
绩效考核委员会
主任:集团总裁
副主任:集团副总裁
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
提出公司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对考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批;
负责就部门考核过程中出现的申诉、争议进行仲裁;
负责考核体系的解释和修订;
负责对绩效合约调整的批准;
负责部门承担的考核指标影响到其他部门的考核成绩时,进行最终裁决。
人力行政部
部门考核和员工考核的组织实施;
各部门的员工考核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对考核结果进行应用提出具体方案;
提出考核方案的改进建议;
负责就基层员工就考核成绩提请的申诉、争议进行仲裁;
负责就各部门提交的考核成绩结果进行审核,并及时提交财务核算绩效工资。
部门经理
本部门员工考核的组织实施;
对本部门员工实施考核;
本部门员工考核的绩效沟通;
提出绩效管理体系的改进建议;
负责汇总本部门各职位的考核成绩。
项目经理
在项目不同阶段制定工作计划,并对项目参与人员提出具体的工作事项、确定工作目标及对工作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绩效沟通并提出改进建议;
汇总并向部门提交项目参与人员的考核成绩。
第五条:绩效管理体系构成
考核类别
考核周期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考核主体
团队考核
公司考核
年度考核
公司年度绩效指标
BSC/KPI
绩效考核委员会
部门考核
季度考核
部门季度绩效指标
BSC/KPI
绩效考核委员会
年度考核
部门年度绩效指标
BSC/KPI
个人考核
高层管理人员
年度
KPI+素质指标
BSC/KPI/能力素质辞典
绩效考核委员会
部门经理
季度+年度
KPI+素质指标
BSC/KPI/能力素质辞典
绩效考核委员会
基层员工
季度+年度
KPI指标+素质指标
BSC/KPI/能力素质辞典
直属上级领导
项目考核
项目经理
季度
依据项目绩效指标
MBO
总经理
项目参与人员
季度
月度绩效指标
MBO
项目经理
员工考核(不参与项目人员)
季度考核
季度绩效指标
KPI
直属上级
年度考核
年度绩效指标
KPI
第二章绩效指标辞典的建立
第六条:年度经营目标的确定
每年初由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集团下发计划,负责编制公司战略地图,并于每年12月前提交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七条:绩效指标辞典的建立
绩效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建立各部门绩效指标(KPI),人力行政部辅导各部门经理建立部门内部员工个人绩效指标,最终汇总编制公司年度绩效指标辞典。
第三章:公司级绩效管理
第八条:公司年度考核
1、绩效考核委员会每年对公司整体绩效进行1次评估,具体评估指标由绩效考核委员会每年年初确定,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确定指标值、权重等。
2、公司年度考核结果是计算公司年终奖金的依据,具体见本手册第七章。
第四章:部门级绩效管理
第九条:部门绩效考核
1、部门绩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2、季度考核每季开始前10天及年度考核在年末10天,由人力行政部根据年度绩效指标辞典编制各部门季度考核表,并报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确认。
3、部门季度考核指标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一般选取3-5个,最多不超过8个。
第十条:绩效合约的签订
1、在绩效考核周期开始之前,人力行政部经绩效管理委员会授权,组织与各部门签署绩效合约。绩效合约一旦签署即刻具有约束力,在考核周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经营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被考核人申请人、直属上级审议,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予以酌情调整。
2、绩效合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1)关键绩效指标;(2)指标权重;(3)指标量化目标;(4)绩效计划;(5)绩效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