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为规范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应商准入及供应商管理工作,优化采购资源,规避采购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的供应商准入及供应商管理。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制度所称供应商是指向公司和所属企业提供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检测、建筑安装、保险、设备、材料、技术服务、货物运输、机械加工修理、生活服务及其它服务、产品的企业。
公司供应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公开自愿、竞争择优、互惠双赢、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建立统一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总部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各类采购应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
职责、权限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负责制定、修改、完善供应商管理管理制度;
负责组织供应商准入、年度考评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建立和管理,以及供应商信息的动态维护;
各所属单位须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供应商进行管理和评价,并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最新的供应商名单及供应商评价资料;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供应商管理工作。
供应商准入规定及审批程序
3.1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相关资质、质量、安全、环保认证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许可;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具有优良的运营资金实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拥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定从业经历的现场管理人员。
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无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等问题,或者年终供应商评定合格。
3.2设备、材料供应商原则上以制造商为主,因条件限制无法选择制造商的,可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优选适量代理商。工程项目原则以有合法有效资格、资质的企业为主,杜绝挂靠单位。
3.3供应商准入审批程序
供应商的注册推荐:项目单位根据近年的项目规划,搜集、联系相应的潜在供应商,并通知供应商进入广汇招采网(www.zc.guanghui)进行网上注册,同时要求注册单位将资质原件提供到股份公司招采中心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进入审批程序。
供应商的审批:注册进入广汇招采网的供应商经过广汇能源所属产业公司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及上级单位审核后成为备用供应商,供应商经过使用考评后进行分级。
每年需对供应商注册时上传的资质原件进行年度审核,过期、更新的资质需及时申请资质变更,并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核。
3.4供应商准入资格的有效期限
供应商准入审核通过后,其注册资格有效期限为注册审核通过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供应商须于当年11月30日前提供供应商年审资料,待年审资料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具备次年度准入资格。
4.供应商的考核评价
4.1公司采用日常管理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实行考核评价。
供应商评价:从签订合同时至质保期结束的全过程评价,其中涵盖标的物的工期或供货期、质量、进度、现场服务以及其他履约情况;
供应商评估等级:按照打分情况将供应商分成四个级别,不合格(D级)得分<70、合格(C级)70≤得分<80、良好(B级)80≤得分<90、优秀(A级)100≥得分≥90,评定为A、B、C三级的供应商考评合格,A、B级物资供应商为主要采购供应商。A级物资供应商数量控制在总量的5%以内;B级物资供应商数量控制在总量的15%以内。填写《设备物资类供应商年度考核评分表》(见附表1)、《设备物资类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表2);《工程建设类承包商年度考核评分表》(见附表3)、《工程建设类承包商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表4),《供应商产品质量、施工服务及违规问题记录表》(见附表5);
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单:根据项目类型及打分从高到低排列供应商名录不合格供应商须注明理由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xx年度合格供应商推荐表》(见附件1),并按时上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汇总后及时在广汇招采网变更注册供应商关系(合格、不合格、优秀等)与所属各单位共享。
4.2供应商日常管理工作由股份公司招采中心组织、安排所属单位的供应商管理部门(所属公司采购部门、工程部门)进行,供应商管理部门(所属公司采购部门、工程部门)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对供应商产品到货情况(包括验收情况、到货时间、使用情况、问题解决及时度等方面)、工程情况(包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问题解决及时度、各种纠纷等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跟踪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填写《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及违规问题记录表》(附表5),并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4.3股份公司所属各公司、部门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或各种检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以及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应书面报告形式反映上报至股份公司招采中心;股份公司招采中心将根据所反映的情况,会同股份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情况核实,若情况查实后属实,股份公司招采中心将依照供应商考核标准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给予涉事供应商降级、停止供方资格以及取消供方资格的处理结果。
5.供应商评定等级的执行标准
5.1股份公司招采中心结合年度供应商评定结果,将股份公司(含所属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为A类、B类、C类及D类供应商,各级供应商待遇及其执行标准如下:
A类供应商:在日常的采购、招标环节中应当给予优先考虑或主要选择的意向供应商,并且合同付款次序优先于B类、C类供应商。
B类供应商:在采购、招标环节维持现有的采购数量或者施工工程量;要求其对不足的地方进行及时整改,书面提交整改结果,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结果,若整改不到位,则逐次减少采购数量和工程承包量,降低评定等级。付款时按照股份公司财务付款进度依次付款。合同履约环节执行实物抵款的付款标准,抵款标准为总价款的0.5%至5%范围内。以评分为89分为例,执行的抵款标准为0.5%,每降低一分,抵款标准上调0.5%,以此类推。
C类供应商:在采购、招标环节逐次减少现有的采购数量或者施工工程量,考虑其他供应商予以替代;要求其对不足的地方进行立即整改,书面提交整改结果,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结果,若整改不到位、则大幅减少该供方的采购量或工程承包量,整改情况未得以改观时、则停止其供方资格,待整改措施落实、检查合格后,恢复供方资格。付款时按照股份公司财务付款进度依次付款。合同履约环节执行实物抵款的付款标准,抵款标准为总价款的5.5%至10%范围内。以评分为79分为例,执行的抵款标准为5.5%,每降低一分,抵款标准上调0.5%,以此类推。
D类供应商: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不予再次准入。
5.2新准入的供应商原则上不执行实物抵款的付款方式,但是其自愿接受的实物抵款额度可以作为本公司定标、授标环节的参考条件,与本条款的编制原则一致。
6.供应商年审、档案资料管理
6.1供应商资质年审环节施行年度审核管理制度,每年11月30日前各供应商须提供一套企业档案资质文件,交由股份公司招采中心审核备案,通过资料年审的供应商才具备次年度参与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及承接工程项目的资格;否则,取消供应商注册资格。
6.2供应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各产业单位对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做好及时更新。
6.3加强对供应商的了解和管理,主要内容应包括:资质、技术等。
6.4对供应商档案中与使用有关的资料,应及时反馈。
6.5供应商档案属保密材料,必须严肃、认真保管,不可外泄。
6.6供应商档案资料包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生产(销售)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有效复印件。
6.7供应商报送年审资料时,需严格按照股份公司招采中心制定的供应商年审资料的报送要求进行上报。若逾期未按要求上报年审资料或年审资料未通过审核者,于次年1月1日起暂停其供方资格;若截止至2月1日仍未审核通过者,股份公司招采中心则有权终止该供应商的注册准入资格。(年审资料的填报要求详见附件6)
7.供应商信息变更
7.1供应商信息的变更须由供应商在广汇招采网上提交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准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