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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峡总公司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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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2/20(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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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国长江三峡
工程开发总公司文件
三峡人字[2015]265号
关于印发《中国三峡总公司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
总公司各部门、各单位:
随着总公司人事制度改革向前推进,结合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的实际,总公司对《中国三峡总公司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三峡人字[2011]189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中国三峡总公司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
中国三峡总公司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根据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体精神,为贯彻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国办发〔2010〕64号文)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2011〕230号文),在总公司干部人事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特制定总公司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类管理人员。包括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三峡企业三级至五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三峡企业六、七级管理人员),初级管理人员。
竞聘上岗工作从总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空缺和新增岗位开始推行。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逐步在总公司范围内实行全员竞聘上岗。
竞聘条件尚不具备的岗位,以及个别特殊的专业性管理岗位,可不进行竞聘上岗,但也必须采用民主推荐或组织提名、公示、考核等公开选拔方式。
总公司党群系统中按规定需经选举产生的岗位,不列入竞聘上岗范围。
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副经理人选须由竞聘产生的,实行本办法;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的竞聘上岗办法,由各公司自行制定。
竞聘上岗一般要在总公司范围内跨部门、跨单位进行,以便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
竞聘上岗的具体岗位、数量、条件以及具体范围,在每次竞聘上岗方案中确定。
二、组织实施
竞聘上岗工作在总公司党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归口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竞聘上岗工作按照岗位级别不同采取分级组织实施。
总公司高级管理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由总公司有关领导牵头,人力资源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总公司中级管理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由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总公司初级管理岗位的竞聘上岗工作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给予协助和支持。
三、基本条件
申请竞聘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团结同志,热爱三峡建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
(二)具备竞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资历。
(三)身体健康,具有竞聘岗位工作强度所要求的身体素质。
(四)对不同岗位的任职要求,应在每次竞聘方案中做出明确规定。
(五)为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每次竞聘岗位的特点,可以实行一些破格选拔的办法,突破资历、学历、台阶对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的限制。
(六)通过竞聘上岗在本管理岗位任职未满一届任期的,未经批准,一般不得申请竞聘新的管理岗位。
四、程序和方法
竞聘上岗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也可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简化。
(一)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小组。根据每次竞聘上岗的岗位、级别确定竞聘上岗考评小组人员的组成。
考评小组成员一般由竞聘岗位主管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专业人员、监察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为涉及某部门管理岗位竞聘时,由该部门职工推选的代表。考评小组应事先就工作程序、评分规则、工作纪律等事项统一认识。
(二)发布公告。公布竞聘职位、报名竞聘的资格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考评项目等事项。
(三)个人申请。个人申请是竞聘上岗的前提条件。凡有意竞聘某一岗位,符合基本条件要求的总公司员工,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竞聘上岗个人申请表并上交竞聘上岗考评小组。
有多个岗位同时公开竞聘时,竞聘者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同时申请两个岗位,一个为竞聘岗位,另一个为服从调整岗位。
(四)资格审查。考评小组根据竞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应予公布。
(五)笔试、技能测试与素质测评。考评小组可根据竞聘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技能测试以及素质测评。笔试和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是履行竞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评主要对竞聘者的基本能力、个性特点和职业兴趣等进行了解。
笔试及技能测试试题应有针对性,应能较为客观检测应聘者具有相应岗位的知识水平和实际能力。试题要严格保密,应逐步实现试题规范化。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加快题库建设。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应予公布。
(六)面试。面试主要采取演说答辩或面谈的方式,考评小组可根据竞聘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评分量表进行评分,注重对竞聘者工作业绩、经历(经验)与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具体评分要素和要点可根据竞聘岗位确定。
竞聘者演说的主要内容为:工作经历与主要业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及做好竞聘岗位工作的设想。答辩试题由考评小组指定专业人员拟定,并严格保密。演说答辩一般采取公开方式,欢迎总公司员工旁听。
(七)组织考察。考评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笔试、面试情况,按照考察对象不超过拟聘岗位人数三倍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考评小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组织考察程序放在面试之前进行。
(八)组织推荐。考评小组根据笔试(技能测试、素质测评)、面试评分及考察情况,对竞聘者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与竞聘岗位的匹配性等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拟聘任名单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总公司党组或有关部门。
(九)公示。考评小组将总公司党组或有关部门讨论批准的拟聘任名单及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七天)。
(十)聘任。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所提异议无事实依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聘任。三峡企业三级至五级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聘任,三峡企业六、七级管理人员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聘任,其他管理人员由各部门聘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竞聘上岗人员的管理
(一)竞聘上岗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试用期和任期制。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须进行考核。对不胜任岗位工作者终止聘任,其岗位重新进行公开竞聘。
试用期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三峡企业三级至五级管理人员由总公司主管领导考核或委托人力资源部考核;三峡企业六、七级管理人员由用人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考核。
管理人员的任期按照总公司管理人员任期制暂行办法(三峡人字[2015]264号)执行,试用期含在任期之内。
(二)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总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任,其岗位重新进行公开竞聘。
(三)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岗位职级,从任职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对于因竞聘失去原职级岗位或改做一般性业务工作的,按照总公司管理人员任期制暂行办法(三峡人字[2015]264号)规定的条件,确定其工资及福利待遇。
六、竞聘上岗工作纪律
(一)竞聘上岗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评小组成员、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模范贯彻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二)竞聘工作中涉及到考评小组成员亲属的,考评小组有关成员应回避。
(三)任何人不得对考评小组成员和竞聘者进行刁难、打击、报复、诬陷。
(四)竞聘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和组织监督。对违反竞聘纪律的组织和个人,任何人都可向考评小组、总公司纪检监察室直至总公司党组举报。
对严重违反竞聘纪律的竞聘者,经考评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取消其竞聘资格。
对考评小组成员、竞聘者以及其它人员违纪情况,由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试行办法(三峡人字[2011]189号)终止实行。本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