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销售系统部分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明确绩效,加强管理,合理奖惩,科学分配,本着按劳分配,责利结合的原则,制定本考核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策划部和客服部各岗位及销控助理、销售总监岗位。
第二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销售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销售总监、策划部、销售部和客服部负责人及2名至3名员工代表任组员,具体负责员工考核工作。
第三条每月5日前由考核领导小组召开考核工作会议,进行员工考核工作;员工考核结果与个人工资收挂钩,实现责利结合、按劳分配。
第四条被考核员工现岗位工资的30%作为考核工资,参与考核;策划部各岗位及客服部客服助理、销控助理等明确浮动工资额度的岗位,其考核工资部分即是其浮动工资额。
第五条考核工资按下面公式计发:
实际发放考核工资额=[考核期内月考核得分累计/100(分/月)*考核期内月份数]*考核工资额
第六条员工考核应当按照《员工绩效考评表》(附后)逐项测评打分,并逐一累加得出最后考核得分;《员工绩效考评表》上所列各项内容分别做如下解释:
日常管理:10分,占整体考核权重的10%,反映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包括出勤情况、遵章守纪情况、日常工作检查状况以及员工守则遵守情况;
月份工作任务:20分,占整体权重的20%,反映员工工作的计划性及执行能力,通过月份工作计划总结表(附后)中所反映情况进行考评;
整合协作:10分,占整体权重的10%,反映员工工作中与其它部门、员工的协调、配合能力,由相关配合部门进行考评;评分标准如下:
优:积极主动、高效快捷、程序规范、反馈及时、能够圆满解决问题;
良:善于沟通、程序规范、有反愧能够解决问题;
中:有一定沟通,未按规范程序履行,反馈不及时或无反馈,问题解决不及时或解决的不好;
差:无沟通、无反愧无程序、不能解决问题;
整体业绩:60分,占整体权重的60%,反映员工本岗位工作对整体销售(回款)工作所产生的作用力,通过销售(回款)任务完成比例进行考评;
附加指标:10分,为奖励性(加分)考评条款,反映员工敬业精神及主人翁责任意识,通过加班加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情况等指标考评。
第七条实行全分值罚则制,即当员工在考核月内工作中某项重要工作出现原则性错误或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时,则该名员工本月考核成绩为0分;一般性全分值罚则如下:
1、月迟到早退次数达到4次;
2、月旷工天数达到达到2天;
3、月并事假天数达到10天的;
4、无故未及时上报月份工作计划,延期超过3天;
5、其它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6、无特殊情况,本月工作计划完成非常不好;
7、《员工绩效考评表》中整合协作项得分为0分;
8、重要工作出现原则性错误,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造成损失重大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9、接受客户投诉2次;
每个考核月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部门阶段性工作重点设立针对性的全分值罚则细则,经考核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员工绩效考评表》经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填写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总经办人事主管,作为薪金计算依据并存档。
第九条被考核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较大异议的,可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申请召开听证会议。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2年6月1日起试行,由总经办负责解释说明,遇修改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