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保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有效地实施清洁生产,提高企业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能力,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作为公司环境保护检查、考核、评比、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验收的标准和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考核按照《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考核评分表》进行量化考核,总分为1000分,内容分为九个方面,包括:组织机构与职责、制度建设、宣传教育与培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运行控制、清洁生产技术措施、信息管理、社会形象及公共关系、环境绩效。 第四条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验收按照《集团公司绿色基层队(站)、车间(装置)建设与验收技术规范》和《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绿色基层队(站)清洁生产指标要求》进行,内容包括环境管理、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保护和利用、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