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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凌影像公司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DOC

资料大小:14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5/10/25(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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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深圳市保凌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文件
文件名: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版本:B0
文件编号:QP/QC-13 页数:4
编制部门:品质部 编制人:王步泽
编制日期:2012-02-06生效日期:2012-05-20
修改履历
版本
修改日期
修改内容
编制人
A0
2009-5-22
新修订
李涛
B0
2012-2-6
完善了程序使用目的及范围,修改了程序内容
王步泽
会审
责任部门(人)
签字
日期
备注
品质部
采购部
物流部
技术部
生产部
市场部
研发部
管理者代表审核
总经理批准
文件分发部门
序号
部门
签收者
序号
部门
签收者□人事行政部■生产部□计划部■技术部■文控中心■物流部■市场部■品质部■研发部■采购部
1.目的
保证产品实现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品质状态均能获得明确的标识,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防止混淆和误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来料、生产、储存、交货及客户退货之各阶段的产品识别与追溯管理。
3.职责
3.1供应商:交本公司原物料之识别标识。
3.2研发部:新材料、产品之品名、料号的建立。
3.3品质部:进料、制程、成品、客退品品质状态标识,过程标识监督。产品有追溯需求时,组织进行产品追溯。
3.4物流部:库存物料、成品的标识维护。
3.5市场部:客户对产品提出抱怨或要求时,提供产品的相关号码、信息给品质部,以利追溯。
3.6生产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状态标识和相关的产品标识。产品追踪单的填写,条码编制、打印、标识和管理。
3.7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传达本公司的外包装与内包装的要求信息
4.程序内容
4.1公司产品标识包括:
4.1.1区域标识:待验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处理区、物料区等。
4.1.2标签/章:进料标签、半成品(材料)标识、不良品标识、成品标识、成品贴纸、QAPASS章,IQCPASS章。
4.1.3标记:如外包装上公司铭牌、品名型号、料号、数量、日期等。
4.2物料入厂检查及库存状态标识
4.2.1供应商交本公司之物料须在物料外包装上加贴“物料标识卡”,如果是ROHS物料,还应在物料标识卡旁边加贴“环境关联物质管控(材料)”标签。来料时收料仓管员应要求供应商将物料放置待检区(ROHS物料放在ROHS区域),核对型号、数量及生产日期,无误后,挂上“待检”标识牌,连同相关送检单一起送IQC检验。(物料外箱标示(签)卡上的字体要清晰,内容要清楚;不可有手写或内容不全的;以免误用。)
4.2.2合格(允收)标示:在每个包装箱的产品标签右上角贴上合格标签或盖“IQCPASS章”;
4.2.3特采、生产挑选/加工标示:经MRB判定为特采的物料,在每个独立的外包装上加贴“特采证”。
4.2.4判退标签:IQC对批退物料加贴“不合格证”。
4.2.5零星不合格物料在不合格品容器上加贴“不良品标识”。
4.2.6不良箭头标:IQC抽样时,在样品不良的具体位置进行标示,注明不良点。
4.2.7对于各散料,尾数物料,不论是合格、特采、不合格,最小包装上均必须贴对应的状态标示。
4.2.8对判退物料改为特采或者挑选时,一定要将之前判退标示清除,确保唯一性。
4.2.9仓库依IQC检验结果作处理(合格/特采品入库、不合格退货)。物品储存期间,仓管员做好物料标示维护。
4.2.10超过储存期限的物料、成品由仓管员在盘点时识别“超期待检”,进行送检。
4.2.11仓管员如怀疑库存物料(成品)劣化或发现无标示时,立即进行隔离和调查,根据品质状态通知IQC补标识。
4.3制程半成品标识
4.3.1生产线首件样品,由IPQC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标识,在样品上加盖“首件样
品”标签,由生产组长安排统一放在拉线端,作为生产期间参照的标准,该任务生产完毕后,首件产品(摘除标签)随同批产品流入下工序。
4.3.2生产线对领用的物料标识的维持:生产线领料时,必需是标识完整的物料才可领用,在生产线投产期间,每个独立外包装的物料未使用完毕时,不得将包装提前丢弃,以免发生异常时难以追溯。
4.3.3生产线工序QC检查、IPQC检查,检验合格的产品跟拉流入下工序,不合格品,在每一缺陷处贴上“红色箭头”标识,将不合格品放于不合格品容器内,作好不合格记录,当停放一定数量或该单结束时,在不合格容器上贴上红色“产品标识卡”以便流入维修工序,品质工程师、PE工程师、生产线组长/主管进行定期巡线,及组织和处理线上不合格品。
4.3.4生产过程中完成后的半成品,容器装满或尾数箱,需做转序或生产停留时,生产组长要及时填写白色“产品标识卡”注明产品状态,张贴或挂在容器边上。
4.3.5过程不合格品,修理完毕摘除不合格箭头标签及产品标识卡,并做打点记号后返回原工序QC重新测试。
4.4成品标识
产品生产完成后,生产线填写产品送检单,将成品送QA检验,如检验合格,QA在产品送检单内签合格或盖“QAPASS”章,返回一联给送检单位,只有经QA检验合格才可办理入库。不合格则签不合格或盖“QAFUIL”章,连同QA检验报告一同返回送检单位处理。
4.5成品库存的标识
合格成品,放于成品专用仓储架,仓管员分区、分开存放,将合格品存放于合格品存放区。
4.6客户退货的标示与投诉或退货追溯
4.6.1客户投诉或退货要附上型号,交货日期等相关资料,品质部依据客户提供之资料进行追溯和处理。
4.6.2客户退货由仓库放于指定的客户退货区,依据《客返品处理程序》相关规定处理。
4.7区域、容器、文件/报表的标识
4.7.1仓库、生产线、检验区应根据区域及场所的分布,分别划定合格品区、待检区、不合格品等。
4.7.2区域划分时应将ROHS管制的物料、产品单独分区和标识。
4.7.3在各区域的醒目位置贴上对应的字样或挂牌来识别。针对盛装不合格品的容器应在容器的醒目位置贴上“不合格品”字样来识别。不合格品区及不合格品容器的标识采用红色。区域标识字体及大小根据视需要来定。
4.8标识管理
4.8.1所有的标识应准确无误、清晰明了,品质部对产品标识、仪器标识实施监管,技术部对设备、工装治具的标识进行监管。
4.8.2生产过程中防护好标识,避免丢失、损坏,发现丢失损坏,应予确认补办。
4.8.3所有标识,粘贴时不应歪斜,贴在包装箱上标识,一般应贴于包装箱的正面的右上角或正面中央位置为宜。
4.8.4所有待用标签、标牌、保修卡等,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避免混用。
4.9产品追溯
当有追溯性需求时(如顾客投诉或提出问题),可追溯到产品出厂记录、成品收发记录、成品检验记录、生产控制/检验及测试记录、订单评审及变更记录、材料收发记录、材料检验报告、采购记录等。
5.相关文件
5.1相关产品的检验规范及作业规范
5.2不合格控制程序QP/QC-02
5.3生产过程控制程序QP/MA-01
5.4客返品处理程序QP/QC-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