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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
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
电梯维保合同
委 托 方(简称甲方) 受 托 方(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刘 金 忠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刘刚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急 修 电话:
传真:邮编:461000
邮编:传真:(0374)8318800转6690、8316600
户名:户名: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河南省许昌市建设银行许继支行
帐 号:帐 号:41001551818050000122
税 号: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签订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对象
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服务项目,对于 年 月安装的、地址位于的建筑物,共计 台 □电梯□自动扶梯 □人行道,实施维修及保养服务。
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四、服务费用(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1、电梯
电梯名称
使用年限
梯号
型号
负载
梯速
层/站
开门方式
台数
服务(月)
服务费(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
2、自动扶梯、人行道
电梯名称
使用年限
梯号
型号
提升高度
扶手带间距
台 数
服务期(月)
服务费(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
上述总计: 元,大写RMB。
支付方式
1、甲方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乙方并开据有效票据:
序 号
支付期限
金 额 (元)
备注年 月日前年 月日前
2、付款方式为:□支票 ■汇款 □现金。
3、委托方若未按规定时间支付费用时,按未付款部分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受托方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非乙方负责的保养项目的零部件购置费在更换前以同一支付方式一次性付给乙方。
六、服务时间
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电梯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必须立即调派维修人员去现场排除故障。
七、甲方责任
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协助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使用乙方提供或认可的备品配件,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配件,以确保整机运行的
正常和安全。
承担本合同条款以外又涉及到本合同所指定的电/扶梯设备所发生的其它费用(例如润滑油、齿轮油、照明灯等费用)。
承担不可抗力的因素及人为损坏因素对电/扶梯设备造成的各类损坏,需要修复完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6、服务期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准许任何人对设备进行任何装饰、翻新、修理、更换等。否则,因工程实施影响设备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