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手册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经员工代表讨论一致后确定,除员工劳动合同另有说明,员工受雇于本公司均适用本手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手册的各项要求,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本手册进行修订,员工对手册有疑问或需要详细说明的,可向部门主管或人事部咨询。
公司人事部对本手册拥有修订和解释权。
第一章 雇用条款
1.1 征聘标准
本公司征聘员工的标准是根据应聘者对应职位是否适合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业务常识,有关工作经验及个人品行为甄选的标准。
1.2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受聘时必须仔细阅读其内容,受聘后严格遵守。
新进员工报到后,公司将与全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工签订《劳务合同》、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与兼职员工签订《兼职协议》。
其中全职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非学校的在校生(推广教育之进修班除外),且全职于本公司并能配合营运需求调班者;
提供真实的学历证明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照片四张、工行卡帐号、健康证原件(办公室员工除外);
已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上海本地员工需提供劳动手册。
1.3 体格检验
由于我们从事的是餐饮服务行业,员工须经公司指定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后方能录用。员工每年还需复检一次。《健康证》将由餐厅统一保管(办理健康证费用由员工本人自行负担)。
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原来工作岗位的疾病时,公司将调整其工作,以保证公司的卫生安全。
当您离职时,您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公司方可将《健康证》归还于您。
1.4 试用期
所有公司聘用员工,从履职日起都将有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必须完成公司要求的培训课程以及技能(才能)、工作站考核(劳动成果)、健康状况及其它事项考核,若员工表现优异,可由主管提报,缩短试用时间;在试用期内,若员工的工作能力及表现未达到要求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受3次(含)以上大过处分者;
旷工者(参见1.9);
被证实入职时提供虚假、伪造的证件或材料者;
签订劳动合同者被证实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5 工作时间
营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