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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 与本公司长期合作、交易频繁的合格供应商(含委外加工商)。
3、权责:
3.1.采购部负责外购件(原材料、标准件、非标件、五金、工具、耗品等)之供应商的单价、交期、服务、合法性等的初选与评鉴。
3.2.品质部负责按有关检验标准、规范对外购件与委外加工件等进行来料验收作业。
3.3.其他部门给予必要的配合、协助。
4、本程序划分成下列章节进行叙述:
4.1.第一节:供应商评估与评鉴作业。
4.2.第二节:供应商考核作业。
4.3.第三节:供应商送样承认管理。
4.4.第四节:相关文件名称。
4.4.第五节:相关表单名称
第一节: 供应商评估与评鉴作业
1、供应商评估
1.1.评估对象:
1.1.1. 与本公司长期合作、交易频繁的原材料、外购标准件或非标件、委外加工件合格供应商(详见《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1.1.2.零星采购或委外加的五金模治具等供应商只需填写 “供应商评签表”之内容作评鉴,无须按<供应商稽核标准实施实地稽核。
1.1.3.生产间接物料(指:报表类、文具用品类、后勤用品类等)供应商不需评估与评鉴;
1.2.被评为合格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本司月结对账单、送货单和《供应商交易表》,并按本司交易要求作业。
1.3.经本司评估合格的供应商在其经营过程中如有新增料件或加工,本司向其采购或委外加工其后续新增料件或委托其加工前,须对其新增料件部分或新增加工部分重新进行评估合格后方可向其采购或委外加工。
2、供应商评估流程
2.1.新配合之供应商由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提供“供应商评鉴表”和“供应商交易表”及“供应商稽核标准”要求供应商填写并于一周内回传本司进行初评,由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追回进行初评估合格后,再安排公司品管、设计、生产等单位主管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稽核,然后由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将供应商的评估与稽核相关资料交部主管确认是否合格,合格供应商由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登录到“合格供应商一览表”签名后交部主管审批后交行政部按公司《文件资料管理作业程序》规定印发相关单位存档备用,与本司发生交易之合格供应商由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每年12月底制订下年度<供应商年度稽核计划表,具体按<供应商稽核作业指导书作业。
2.2.若因其它原因对初评合格且与本司有交易之供应商无法进行实地稽核时,则将“供应商稽核作业办法”及相关查检表传真给供应商要求其自评,评定等级由负责采购或委外加工的部主管根据查询结果及评等标准决定等级.
2.3.对供应商的稽核或其自评需改善项目,由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填写<供应商稽核缺失改善报告的方式传供应商要求其进行改善,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负责追踪其最终改善为止,否则在年度总评时将给予扣分.
3、对供应商的日常监督:
3.1.在日常交易过程中,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需要求交易频繁供应商对本司提出的品质等的改善要求提出改善对策,并按本司要求时限内回复本司,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负责改善追踪、结案。
3.2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须要求供应商对提供本司的料品提供相关检测资料及保证书,具体如下:
3.2.1.向本司首批送货前须签写并提交“环保禁用物质不使用保证书”。
3.2.2.相同生产条件下的来料在第一次送货时须附上相关有效检测资料,具体规定如下: 原材料据需要:附上外观检测报告、材质证明报告、授权环保检测公司的检测合格报告或本司指定检测报告等;外购件或委外加工件据需要:附上产品检验报告、材质证明报告、外观检验报告及授权环保检测公司的检测合格报告或本司指定检测报告等(注:油料、油漆、电气件料品:须附授权环保检测公司的检测合格报告或本司指定检测报告等检测资料)。
3.2.3.当3.2.2项规定料品有变更时,须重新提供授权环保检测公司的检测合格报告或本司指定检测报告。
3.2.4.供应商所提供的授权环保检测公司的检测合格报告或本司指定检测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须重新提供。
4、年度总评估:
4.1.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以一年为单位,次年初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评估结果记录在“____年度供应商评估表”上,以考虑其品保能力、设备能力、报价水平、产能评估、交货配合、环保能力、售后服务等,同时由负责采购或委外加工的部主管决定其下年度是否能继续成为本司之合格供应商。
4.2.每年在年度总评估后,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须更新<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第二节: 供应商考核作业
1、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负责每季对与本公司长期合作、交易频繁的合格供应商进行评等(详见《合格供应商一览表》),记录于“供应商评等表”上,并传真至供应商,原则上每季次月10号前完成上季度供应商评等表经负责采购或委外加工的部主管核准后存档,品质、生产、设计等部门协助评估。
2、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负责将供应商交货之状况登记在“采购件交货计划表”或“委外加工件交货计划表”上,并对交货情况进行追踪处理。
3、品质部负责提供评估所需品质异常、要求改善等相关资料交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计算交货不良率。
4、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负责按下列公式对供应商质量、服务状况等进行计分评等:
4.1.交货良品率得分=[1-(品质异常数/ 交货总数)]×100%×40(分)
4.2.价格合理性20(分),由财务、采购或委外加工责任人及主管结合同行业价格情况与经验,相互对比后进行打分考评。
4.3.正常交期得分=(按期交货数/规定交期总数)×100%×20(分)
4.4.改善与配合度得分=(已完成改善与配合数/要求改善与配合数)×100%×20(分)
5、年度平均得分将作为每年一次的综合评估之重要组成部份;采购、设计、品保、生产、
财务主管根据需要参与评估。
6、“供应商评等表”经负责采购或委外加工的部门主管签认后生效。
7、每季度评为B等级供应商,进行辅导追踪改善,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传真一份审批后“纠
正B等级供应商措施报告”予供应商请其按内容要求填写并回签。(注:“纠正B等级供
应商措施报告”中)各项存在的问题说明是按“供应商评等表”各项所得分数不是满分
情况填写。)
8、评为C等级供应商,本司将考虑予以更换。
9、部分供应商因价格、配合度、地理位等因素,公司也将会考虑更换,但最终决定由负责
采购或委外加工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裁决。
10.负责采购或委外加工的部门主管根据本司对供应商的考核情况,每季召集被评为B等(含)以下供应商及本司相关单位实施相应促进改善的活动,促进双方质量、环保、满意度等方面的不断进步.
10.1. 促进活动包括:质量检讨会、到供应商现场进行稽核或指导、质量与环保标准的辅导培训等.
10.2. 促进活动的通知、议程、活动内容、活动场所、签到表、相关协议、会议决议记录及追踪改善等事项由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负责.
第三节: 供应商送样承认管理
1、针对首次交易购回标准件或非标准件[含委外加工],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依本司要求送样确认,经品管进检员及相关专技人员检测OK后制作样品检验报告交品质部主管审批后方可批量购买或加工, 样品检验报告由进检员及采购或委外加工人员存档,样品按正常采购或委外加工合格品的方式入库。
2、首次送样不合格时,要求供应商重新送样,如果同一款产品送样二次仍不合格本司将取消供应商该种料品的供应权。
3、倘若客户交期为特急件时,允许供应商连同样品和采购单数量产品一起交至本司进行检验,检验OK后方可收货,具体依进料检验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相关文件名称
供应商稽核作业指导书
采购、委外加工作业程序
品质管理作业程序
第五节: 相关表单名称
供应商调查表
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供应商年度评估表
供应商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