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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协 议
需方(甲方):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淄博太极工业搪瓷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地 点:天津市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新项目需要,淄博太极工业搪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采购6台20立方搪玻璃溴素储罐设备。
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下《技术协议》。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作为商务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工艺及设备说明
一、选购设备名称及数量
20立方搪玻璃溴素储罐6。
工艺技术条件和要求
1、供方提供购置设备的选型和相关设备制造或安装的技术条件。
2、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供方提供设备的准确外形尺寸、安装尺寸、设备重量、土建基础条件和设备具体安装要求;指导设备安装、提供设备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备技术条件
1、按国家搪玻璃设备相关标准执行:(1)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 GB25025-2010《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3) GB150《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
3、设备支撑的鞍座按溴素比重(3.18)和设备本体重量计算设计制造。
4、罐口做外翻边处理。要求两端封头无拼接。
5、要求搪玻璃层为无缺陷、无暗泡、无气孔、无针眼。外表面喷砂除锈可见金属色后做防腐处理,面漆颜色为灰色。
6、胎体内表面喷底釉前要全部抛光至金属本色。
7、共同检验要求:(1)胎体成型后及内外部表面喷砂(抛光)处理后须投招双方共同检验确认。(2)搪瓷后用强光灯目测检验暗泡、杂粒、发纹等缺陷时投招双方共同检验确认。(3)需电火花检测针孔等缺陷时(制造时、送货到现场时、设备安装完毕后)投招双方共同检验确认。
8、质保期一年(货到使用现场双方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内出现缺陷无条件返厂维修(重新搪烧,不允许局部处理)。运费有乙方承担,吊装费用甲方承担。供并更换因质量原因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质保期满后投标方提供有偿售后服务(成本价)。
9、招标方有权在加工过程中到现场监造,投标方需提供加工进度表。
10、投标方必须取得产品制造与销售许可,所有设备主体必须由投标单位生产制造,如发现提供的设备主体为非投标方生产制造,则视为投标方违约,并支付招标方违约金。
11、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制造、组装、出厂检验、安装过程中执行的标准(含相应的等级标准),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报告(货到15个工作日邮寄给甲方) 。
12、瓷釉采用太极09,设备加工制作程序按出口标准制作。
6联系
·甲方: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乙方:
联 系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7.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技术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盛伟基业玻璃钢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例子:请鹿总参照以下验收标准和备件填一下,上文空白的地方
. 检验和验收
1)、预验收
设备预验收按技术协议及乙方企业标准在乙方生产制造厂内进行,甲方保留到乙方生产现场进行预验收的权利,但不代表甲方对产品的最终验收。
2)、检验和验收
1、设备制造过程中甲方根据需要可派人到乙方现场对设备进行监造,但不代表甲方对产品的最终验收。
2、造粒机制造结束,乙方提前10天通知甲方预验收。
3、设备交货期为甲方设备预付款支付后80天,交货地点:天津长芦海晶集团化工厂(天津市摈海新区塘沽河南路顺化道海晶集团化工厂)。
4、合同设备由乙方负责承运,乙方应负责将设备运至甲方现场,乙方交付产品时,应随运输车辆交付完整的装运清单和装箱单,甲方应在乙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交付的产品进行开箱清点和检验。
5、清点检验过的产品由甲方保管,保管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坏或遗失,由甲方负责;但清点检验,不代表甲方对产品的最终验收。
6、在甲方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后,按考核要求,连续投料稳定运行72小时且达到设计要求与技术协议要求,则甲方应予以验收。系统的验收按本技术协议中确定的指标与要求,由甲方组织在现场进行考核验收,并出具由双方共同签字的验收报告。
7、设备性能考核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达到要求,乙方应采用一切必要的措施在适当的时间范围内通过整改来完善设备性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直到满足协议要求。
8、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未能达到要求,甲方应采用一切必要的措施来消除这种缺陷,并组织第二次性能考核,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协助甲方直到设备满足协议要求。
9. 包装方式
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采用木箱包装;设备本体采用裸装方式,运输时采用蓬布覆盖,以防雨淋;电器控制柜用塑料袋套装后再用木箱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