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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规范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理,保护公司安全,树立企业形象。
二、适用范围:生产型办公区全体员工(包括外来人员)。
三、执行部门:管理部负责制度的执行。
四、内容:
1.工作程序:
1.1厂门管理规定
1.1.1严禁在厂门前摆摊设点、出租车或三轮车候客、聚众闹事,不得在停车场堆放物品。
1.1.2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必须在下车线或停车线处下车,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待铁栏门完全打开后方可进出。
1.1.3严禁在门口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吸烟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垃圾应扔到门口垃圾桶内。
1.1.4严禁堵塞厂门车辆通道,车辆在厂门临时停放不能超过三分钟。如果被访人不能及时到门岗处接待,外来车辆应停放到公路边沿等待,外来人员到门卫室内休息等待。
1.2 人员出入管理
1.2.1严禁衣冠不整、赤裸上身、赤脚或穿拖鞋人员进出厂区。公司员工严格遵守《着装管理制度》、《入厂须知》及《员工行为规范》之规定。
1.2.2严禁小商、小贩、化缘等人进入厂区。
1.2.3内部员工的出入管理:
1.2.3.1职员上下班时,必须佩戴好“工作牌”从大门进出并排队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给以警告以上处分;工人上下班应自觉佩戴好“工作牌”依次由侧门进出。下班后,非加班或延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加班或延时工作员工应先进行加班申请或或延时工作登记。管理部考勤人员将加班或延时工作人员名单在下班时交到门卫。巡逻岗保安按照名单对逗留人员进行检查,如不是加班或延时工作人员,保安有权勒令其离开公司。
1.2.3.2公司员工进入公司时,若忘记携带“工作牌”、遗失“工作牌”还未办理或者新员工入职,由本人登记后领取“临时出入证”进入厂区。
1.2.3.3上班时间公司职员因公外出时,凭本人“工作牌”及“出门条”外出,并由值班保卫人员在出门条上签注出公司时间;因私(请假)外出,必须打考勤卡,如果没有出门条又未打卡者,将视为旷工处理。
1.2.3.4职员在上班时间进入公司,因公外出返回的由本人(值班保安监督)在出门条上签注返回公司时间,否则一律打考勤卡后方可进入。违者处罚同1.2.3.3条。
1.2.3.5出门条审批规定:
1.2.3.5.1 车间工人上班时间外出时须持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含主任)签字的出门条,部门负责人以下职员外出,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生效;部门负责人外出时总经理签字生效;审批人不在时职位代理人签字生效;高管外出,无须审批。
1.2.3.5.2 《出门条》上注明外出人员的数量。保安严格核查人数是否属实。人数不符又未说明原因者不予放行,并给予相关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
1.2.3.6员工上下班时,保安必须对进出门的员工核实身份,特别是在夜班值勤时要加大核查的力度。夜班执勤时在厂区内发现逗留人员,应询问清楚逗留人员的身份,并劝其尽快离开,若不服从值班保卫的劝告者,保卫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驱逐出厂。
1.2.3.7非该厂区工作的公司员工进入另一厂区(办公区)时,按照访客进入公司程序办理手续。
1.2.4外来人员的出入管理:
1.2.4.1到办公楼洽谈业务的来宾或应聘的人员由大门登记、领取、佩戴“来宾证”后进入公司,拜访公司高管的来宾或公司邀请的重要客人,佩戴 “贵宾证”;到公司送货、装货的司乘人员或施工人员由侧门进入厂区,在侧门登记、领取、佩戴 “临时出入证”或“临时施工证”够方可进入。
1.2.4.2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时,来访人员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本》。门卫室值班保安应当主动礼貌地询问来宾需求,并以电话方式联系被访人员,经确认无误后,被访人员所在部门必须派人到大门岗(侧门)接待,并详细填写《客户拜访单》。来访人员离开应主动将《客户拜访单》和进入证件交还值班保安。被访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拜访人离开的准确时间,值班保安核对。如被访人员未填写拜访人离开时间且拜访人员长时间逗留在公司内,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的,由管理部给被访人员严重警告以上处罚。
1.2.4.3大批来访的外事接待由负责外事接待部门(管理部)的接待人员提前到门卫统一登记,不再发放“来宾证”,由接待人员对来访者的行为负责;少数来访的政府机构人员及其他重要来宾的外事接待由负责外事接待部门(管理部)的接待人员提前到门卫统一登记,领取“贵宾证”。
1.2.4.4被访部门负责人应当监督、提醒来宾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外来人员行为规范》,巡逻保安不间断检查,如在厂区内发现外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任何证件或违反公司制度,而被访部门又不及时纠正的,则给予拜访部门负责人警告以上处罚。
1.2.4.5夜间外来人员不得随便在公司逗留,巡逻保卫发现外来人员在公司内,又无合理的逗留理由者,应当立即向上级请示并将逗留人员带到值班室扣留。
1.2.4.6探亲访友的外来人员不允许进入公司厂区内,由门卫值班保安联系被访人员,由被访人员到接待室接待,若需进入公司生活区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若在公司留宿,需到管理部行政专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如发现公司员工亲友在工作区内活动,将给以该员工严重警告以上处罚。
1.2. 5所有进入工厂人员严禁在厂区内随意走动,必须服从值班保卫的指挥并按指定的交通标示线行走,违反又不听劝告者,由管理部对接待人员或接待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1.2.6所有使用临时出入证件的人员应当自觉在公司内佩戴并保管好出入证件。保安班建立“出入证件账本”,对证件的数量、发放、回收及使用情况做详细记录。保安应对返还的出入证进行检查,若发现出入证丢失或因使用不当而造成出入证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1.3物资出入管理
1.3.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违者将给予记小过以上处罚。
1.3.2员工不得将私人大宗物品带入厂区,但可在门卫室暂存。
1.3.3工人上下班时,如携有物品,应主动出示接受门卫检查,在工人下班高峰期,巡逻岗的保安协助检查。
1.3.4外来人员到办公区、生产区,不得携带照相机或描绘工具等(经批准的新闻单位工作者除外)。
1.3.5员工上下班时,携带行李包的员工,必须主动开包接受门卫检查(职员携带的小包、挎包和公文包除外),并出示物资出门条。在工人下班高峰期,巡逻岗的保安协助检查。
1.3.6公司外来物资,由保安人员检查、登记后与相关部门联系方可进入公司。
1.3.7车辆出入公司,驾乘人员应主动出具相关手续并配合保安检查车上物品;
1.3.8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和保安值班人员检查,严禁将公、私(手机、包除外)物资带出公司。公司产品、原辅料凭仓库出具的“产品出门条”经保安检查核实登记后外出。其他的非公司生产产品的物资凭“物资出门条”经保安检查核实登记后放行。
1.3.9物资出门条的审批规定:
1.3.9.1部门负责人以下职员携带物资出门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生效;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携带物资出门时,管理部经理签字生效;审批人外出时由职位代理人签字生效;
1.3.9.1《物资出门条》或《产品出门条》上应注明外出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保安严格核查是否属实。情况不符又未说明原因者不予放行,并给予相关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
1.4车辆出入管理(不含员工的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
1.4.1所有车辆进入工厂后应当按照公司内的交通标识线行驶,禁止鸣笛、超速,并听从值班保安安排,在指定地点停放。停放在车位时,应车头向内,车身在停车线内。
1.4.2所有车辆外出时应主动配合检查车上物品(公司高管车辆、来宾小车除外)。
1.4.3公司内部车辆(公司自有车和公司员工车)、业务单位货车进出公司必须凭统一发放的“车辆出入证“,“车辆出入证”应放置在车前挡风玻璃左下角处。
1.4.5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
1.4.5.1内部车辆包括公司自有车辆、公司员工车辆(不含员工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使用的“车辆出入证”为蓝底白字。出入证注明车牌号,一车一证,不准转借给其它车辆使用。
1.4.5.2公司自有的轿车从大门进入公司时,经值班保安核实“车辆出入证”和车上人员后不再登记。如果车上人员未佩戴工作牌或车上有外来人员的,必须按照外来人员登记的程序到门卫室登记,领取并佩戴好“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公司。
1.4.5.3上班时,公司自有车辆车上人员打卡后方可驱车进入公司。车辆进入公司后应按顺序整齐停放在“内部停车区”车位上。下班时,公司车辆车上人员自觉接受值班保安对车辆的检查并打卡后方可驶离公司。
1.4.6外来车辆的出入管理:
1.4.6.1到办公楼洽谈业务的来宾车辆,须从大门进入公司。来宾驾车到公司时应当在下车线的位置停车,自觉到门卫登记处进行登记、填写客户拜访单,领取“车辆临时出入证”和来宾证。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见《大门外来车辆出入登记表》):进厂日期及时间、单位、车牌号、所去部门、事由、人数、司机姓名、出入证编号(来宾证号或贵宾证号)。车辆进入公司后应当停放在“外部停车区”与所持的“车辆临时出入证”编号相对应的车位上。
1.4.6.2来宾离厂时,应当在停车线的位置停车,主动退还“车辆临时出入证”和来宾证,自觉接受当班保卫的检查。若装有物资的车辆还必须出示《物资出门条》或《产品放行条》。来宾离厂后,当班保卫应当及时记录来宾离厂日期及时间、回收来宾证。
1.4.6.3有大批来访贵宾的车辆由负责外事接待部门(管理部)的接待人员提前到门卫统一登记,不再发放“临时车辆出入证”,当班巡逻保卫负责指挥车辆的停放;少数来访的政府机构人员及其他重要来宾的车辆由负责外事接待部门(管理部)的接待人员提前到门卫统一登记,领取“临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