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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跨越车辆营销公司系列汽车三包制度规定DOC(5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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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1/10(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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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目录
一、长安跨越系列汽车“三包”规定……1-9
二、“三包”费用结算标准及结算管理办法…10-16
三、 “三包”旧件回收管理办法 17-19
四、配件销售管理办法……20-21
五、配件保供支持政策……22-23
六、其它政策…24
七、长安跨越系列汽车“三包” 维修工时定额及保修期限表 … 25 -59

一、长安跨越系列汽车“三包”规定
(一)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落实长安跨越汽车“亲情、用心、换位、透明” 的服务理念,确保长安跨越汽车系列产品的社会信誉,维护广大用户的利益,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1、本规定解释了“三包”的具体内容,规定了售前、售中、售后的具体范围。

2、本规定对强制走合保养的期限和保养内容做了界定。

3、本规定对“三包”手续、保修内容、服务流程作了详细的阐述。

(三)职责
1、重庆市长安跨越车辆营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是执行长安跨越产品售后服务的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各特约维修服务站与服务相关的培训,指导服务站的技术服务工作,全权负责“三包” 技术服务,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指导,并监督考核各服务站的工作。

2、各特约维修服务站是重庆市长安跨越车辆营销有限公司设在当地的执行长安跨越汽车售后服务的单位,负责所在区域的售后服务工作。

(四)“三包”解释
1、商用车“三包”规定
1)保修
在“三包”期内,确因汽车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故障,采取以换件或修复的方式处理,不宜拆卸的部件可更换总成,重大问题需报客户服务部同意后再处理。换件或修复时按零件、部件、总成执行不同的质量保修期。

2)包换
购车15天内,汽车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经修理仍达不到产品主要性能指标的,且车辆未上牌,用户可申请换车。换车时,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服务站出具证明,片区销售经理和服务经理签署意见,并经客户服务部鉴定确认后,由经销单位办理换车,同时向用户每天按车价的0.2%收取折旧费。

3)包退
购车7天内,当汽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又无同类车型更换的,且车辆未上牌,用户可申请退车。退车时,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服务站出具证明,片区销售经理和服务经理签署意见,并经客户服务部鉴定确定后,由经销单位办理退车,同时向用户每天按车价的0.2%收取折旧费。

2、家用乘用汽车“三包”规定
序号
时间/里程/次数要求
责任规定
责任处理方式60天内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
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可申请更换总成60天内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
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

可申请退换车超过35天
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

可申请换车超过5次
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

可申请换车超过2次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可申请退换车超过2次
发动机、变速器或其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

可申请退换车超过2次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质量问题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

可申请退换车

注:非家用乘用汽车定义
非家用乘用车指:车辆行驶证“使用者”一栏为单位、团体或机关单位,或事实用于单位、团体或机关单位使用的;
专用车辆指:车辆为警车、囚车、救护车、邮政车和企、事业单位集团定制车辆等;
营运车辆指:车辆行驶证“使用者”一栏为“营运”,或事实从事营运业务的;
(五)售前服务。

1、售前服务是指商品车在尚未售给直接用户之前的销售过程中车辆的维修服务,车辆确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故障,可由当地的特约维修服务站进行售前服务。在进行售前“三包”换件维修和外观恢复时,必须对要更换的故障件和需恢复的外观部位照相(照相时必须保证故障件和需外观恢复部位在原车上的原始状态),外观恢复费用超过300元的需通知片区服务经理到现场确认,并由片区出具书面报告,经客户服务部同意后,才准予维修服务。

2、对经销单位的新车外观、附件、随车工具、装饰件、易损件、选配件、随车文件应接车时当面交接清楚,这些不在“三包” 服务范围内。

3、对经销单位新车破损的零部件、未经客户服务部同意,不得享受“三包” 服务。

4、对经销单位未实现销售的车辆,由特约维修服务站负责进行检查、紧固、调校、润滑等例行检查保养工作。因自身的保管、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腐蚀、变形、零部件丢失等不予“三包” 服务,由经销单位自己向当地特约维修服务站联系维修服务,费用由经销单位自行承担。

(六)售后服务
1、指用户购车之日起至本公司“三包” 规定期间内,确属产品设计、材料制造、装配质量引起的零件损坏和使用性能方面的问题,经特约维修服务站或客户服务部鉴定属实的,可享受“三包” 服务。

2、从“三包” 期满后至车辆报废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客户服务部、特约维修服务站都应向用户提供优质的有偿服务。

(七)维修保养规定
1、走合保养规定:
里程和时间规定:从用户购车之日起(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60天以内和行驶2500±500公里之间(以先到者为准),必须到就近长安跨越特约维修服务站进行走合保养,只有进行了走合保养的车辆,才有资格享受日后的“三包”服务,时间或里程超出规定未进行走合保养的车辆用户,视为自动放弃“三包”权利。

2、免费走合保养内容:
1)、发动机部分(汽油发动机):
(1)风扇皮带张紧力检查与调整;
(2)气门间隙检查与调整;
(3)发动机缸盖连接螺栓检查;
(4)发动机机油更换;
(5)发动机机油格更换;
(6)发动机冷动液检查与补充;
(7)点火正时调整;
(8)空气滤清器除尘;
(9)油路管接头紧固检查;
(10)怠速检查与调整。

2)、柴油发动机按发动机《服务手册》中“走合保养的内容及标准”执行
3)、除发动机外的其余部分:
变速器 :
(1)清洁变速器通气塞,检查变速器油面;
(2)检查变速器是否漏油;
(3)按规定型号更换变速器齿轮油;
(4)正确调整离合器操纵机构的连接部件,使连接牢固;
(5)检查调整离合器自由行程及分离状况,并锁紧。

制动系统:
(1)检查制动踏板自由行程,调校系统内的间隙;
(2)检查行车制动、驻车制动效能;
(3)检查制动鼓与制动蹄片之间的间隙;
(4)检查调整前后轮毂轴向间隙;
(5)检查制动底板的紧固情况;
(6)检查并排除制动系统渗漏并添加制动液。

转向系统:
(1)检查转向器是否漏油;
(2)检查方向盘的自由间隙并调整到正常状态;
(3)检查转向横、直拉杆及各球头紧固情况;
(4)检查转向机构和支架等的紧固情况;
(5)检查转向节臂及垂臂的紧固情况;
(6) 检查调整前轮前束,并检查轮胎气压。

悬挂系统:
(1)检查减震器有无渗漏并紧固支架螺栓;
(2)紧固前后钢板弹簧“U” 型螺栓螺母。

传动轴:
(1)检查传动轴各连接部件是否松旷;
(2)检查传动轴十字轴轴承是否松旷;
(3)检查传动轴中间支承轴承是否松旷;
(4)紧固变速箱二轴螺母。

车桥与车轮:
(1)检查主减速器是否漏油;
(2)检查轮胎螺母的紧固情况;
(3)检查并清洗后桥壳通气阀,并按规定更换主减速器齿轮润滑油至规定油面。

润滑部位:
(1)传动轴十字轴轴承;
(2)传动轴中间支承轴承;
(3)传动轴滑动叉;
(4)前后钢板弹簧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