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具体规范了设备缺陷管理内容、管理职责、工作程序、检查与考核要求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唐洪雅发电有限公司城东电厂设备缺陷的定义和设备缺陷分类的规则
本标准确定了大唐洪雅发电有限公司城东电厂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在设备缺陷管理中的职责
本标准给出了大唐洪雅发电有限公司城东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内容、工作程序和检查考核指导意见
本标准适应于大唐洪雅发电有限公司城东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T 838-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大唐洪雅发电有限公司安全考核制度
大唐洪雅发电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办法
大唐洪雅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设备缺陷
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设备状况和异常现象
设备缺陷分为直接影响设备安全生产运行的设备缺陷、间接影响安全生产运行的异常现象
直接影响设备安全生产运行的设备缺陷分为三类,应重点组织消除和严格考核认定
异常设备缺陷要与设备缺陷同等重视
一类缺陷
一类缺陷是指直接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止主设备运行进行处理的缺陷
二类缺陷
二类缺陷是指主设备参数已超标,但仍可继续监视运行,需要制定技术方案,结合大、小修或临时停止主设备运行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主要辅助设备部分功能丧失,对主设备安全运行有潜在影响需立即停止运行消除的设备缺陷
三类缺陷
三类缺陷是指在不停止主设备运行、不影响机组或全厂出力的情况下,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绝即可消除的设备缺陷
一般缺陷
不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如照明灯具不亮、门窗玻璃损坏、三漏、维修工器具、部门自管仪器、仪表和自管设备等
异常现象
异常现象即设备异常运行状况,指设备运行参数或试验数据虽未超出规程规定,但已发生较明显的劣化趋势,或设备状态出现异常,需要加强监督运行
设备异常运行状况一般可分为两类,设备功能降低型和设备功能丧失型
设备功能降低型:是指设备部分功能丧失,但未造成整体功能丧失,可以继续使用的缺陷
设备功能丧失型:是指导致设备整体功能丧失不得继续使用的缺陷
隐患
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不安全情况发生的潜在危险因素。包括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制度的缺陷等
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设备缺陷管理内容应包括:设备缺陷录入、确认、通知、受理、分析、处理、延期、消除、作业交代、验收、统计、考核的全过程工作程序
材料
指消除缺陷所需的物品,如元器件、零配件、备品等
统计指标
消除缺陷:使有缺陷的设备恢复其功能的工作
消除缺陷率=消除缺陷总数÷发现缺陷总数×100%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