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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电动三轮车
2012 – 09 – 17发布
2012 – 11 – 17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装备制造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世纪泰美车业有限公司、濮阳市龙迈电动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永彬、张军民、陈利萍、王前进、曹兵、韩文豪、路绪强。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江书利。
轻型电动三轮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电动三轮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动机驱动为主要驱动,带有脚踏功能,行驶速度不大于20km/h,载重量不大于150kg的轻型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三轮车)。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565-2005 自行车安全要求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8-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GB 12996-1991 电动轮椅车
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QB/T 1716-1993 自行车链条
QB 1881-2008 自行车 前叉
QB 2566-2002 轻型三轮自行车安全技术条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轻型电动三轮车
以电动机为主要驱动,带有脚踏功能,行驶速度不大于20 km/h,载重量不超过150 kg,能实现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主要用于代步或载物的三轮车。
型号和基本参数
型号
□ QDS□ -□□
改进代号:A、B、C……
设计序号:1、2、3……
电动机额定功率 W
轻型电动三轮车
企业代号(注册商标)
×××QDS500-2B表示为电动机额定功率为500W,第二次设计,第二改进的××企业生产的轻型电动三轮车。
基本参数
三轮车基本参数见表1。
基本参数
项目
指标
电动机额定功率 W
≤500
后轮直径 mm
≤510
前后轮轴距 mm
≤1700
车厢尺寸(长×宽) mm
≤1300×900
载重量(不包括骑行者重量) kg
≤150
要求
车厢尺寸
车厢尺寸(长×宽)应不大于1300 mm×900 mm。
整车性能
最高车速
三轮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 km/h。
续行里程
一次充电后的纯电动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 km。
电动机功率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500W。
脚踏行驶功能
应具有脚踏骑行功能,骑行顺畅。
百公里电耗
百公里电能消耗应不大于3 kW·h。
整车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