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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立国际高尔夫俱乐部项目总顾问协议(合同)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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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1/26(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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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屹立国际高尔夫俱乐部项目总顾问协议

邯郸市屹立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日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4 年 1 月 1 日签订:
邯郸市屹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法律正式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陈俭良先生。(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是邯郸市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商及高尔夫练习场开发商投资商,甲方拟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或投资之项目进行策划销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
乙方是一位资深的高尔夫专业管理人员及提供地产咨询策划服务的个人。并且,乙方拟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开发或投资之项目进行策划销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

故此,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项目
本协议下所述之项目是指甲方在邯郸市邯郸县开发和投资之屹立国际高尔夫俱乐部项目(暂用名,以下简称“项目”)。

2、策划咨询服务委托期
甲方委托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策划、策划建议、营销策划、推广策划,销售调整完成并经甲方确认为止,为期 4个 月为项目进行策划销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委托期”)。

3、顾问工作组织
1、甲方组织
1.1甲方将指定一名甲方代表,授予其必要的权力,以行使合同项下甲方的有关职权,处理合同履行事宜。甲方指定徐天明先生为指定联系人,仅该指定联系人有权安排乙方的顾问工作。

1.2甲方需提前一周向乙方提供书面工作任务书及顾问服务计划,以便乙方协调时间安排及熟悉相关资料。

1.3甲方将对各阶段顾问成果进行审查,及时向乙方反馈审核意见或修改建议,并及时向乙方发出对顾问成果的书面确认。

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在乙方开始工作之前,及时向乙方提交乙方需要的项目资料文件及相关电子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的提交时间,乙方则有权相应顺延提供顾问成果的时间。

1.5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乙方需要大量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并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还须按乙方前期所耗的工作量总和向乙方增付顾问服务费,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6 项目进行过程中,如遇项目需求变更调整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组织
2.1乙方承诺秉承“共同甲方”心态,为本合同约定的高尔夫及地产开发项目提供顾问服务,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全力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工作内容仅面对甲方,不直接面对甲方的任何其他服务单位,乙方所有顾问服务成果由甲方(指定联系人)传达给其他配合单位。乙方有责任对甲方其他配合单位在关联方面给予指导。

2.2乙方应仔细阅读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根据甲方安排进行现场踏勘或参加会议。如果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现场情况有误或有疑问,应及时通知甲方。

2.3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顾问内容要求,按时完成约定的顾问工作。

2.4乙方每个季度提供9天时间进行甲方地产开发项目顾问工作。

2.5乙方依照合同与甲方指定的一名授权联系人全面沟通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若有未经此联系人确认及通知的相关顾问需求,甲方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其为本协议内的工作内容,乙方将按合同规定履行。

2.6乙方依照合同与甲方指定的一名授权联系人徐天明 全面沟通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若有未经此联系人确认及通知的相关顾问需求,甲方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其为本协议内的工作内容,乙方将按合同规定履行。

4、策划顾问咨询服务
在委托期内,乙方为甲方在邯郸开发之项目进行顾问服务,包括商业策划(市场定位,业态规划,产品定位与设计)、规划策划建议、营销策划、推广策划、销售策略的制定与实施、经营管理等顾问服务。

在委托期内,乙方根据策划方案的需要确定培训大纲,进行人员培训;
在委托期内,乙方每月应参加甲方有关项目会议,包括1个高层策略/执行会议及2--3个项目设计协调工作会议。上述所有会议应由甲方召集并通知有关会议议程。

在项目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项目组核心成员应进驻项目地现场办公。

5、策划顾问咨询服务之报价
1. 本合同签订之乙方应收取的全程顾问佣金,具体金额结算细则如下:
顾问费用合计:人民币壹/月 万元整(小写:RMB 10,000元)。

顾问费用的结算:每月10日结算前一个月顾问费用。

1.2.1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预支付总顾问费计人民币 贰 万元整 (小写:RMB20,000 元);
1.2.2剩余费用则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由甲方每月固定向乙方支付, 直至剩余顾问费用支付完毕;
1.2.3如甲方无故拖延付款期限,则乙方向甲方以所欠金额3‰/每日计算收取滞纳金;
1.2.4如甲方拖欠款项超过一百日,则乙方可视甲方违约,同时停止
一切相关之工作,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
项及滞纳金。

6、协助招商服务费用
1、协助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 协助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项目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月租金之150%,即1个半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1.2 招商范围: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甲方就三明地区意向商户向本项目进行推介。

1.3 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4如协助招商过程中,需介绍三明地区意向性商户之项目所在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