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
事故管理制度......... 8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2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3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5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7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8
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19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
全生产职责,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覆盖公司所有区域、所有服务、生产过程。
3. 职责:
3.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对安
全生产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各部门之间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
明确职责,确保运行安全。
3.3 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4 公司所有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责任。
4.程序:
4.1 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4.1.1 组织保障: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为主任、生产厂长为副主任、
各部门主管、基层骨干和员工代表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2 制度保障:公司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不断
完善、修订,以保证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
4.1.3 资源保障:公司在人力资源、组织机构设置、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方面要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保证资源供
应。
4.1.4 奖惩机制的保障:公司对各部门、各岗位签订全员《安全防
火责任书》,并定期总结评比、考核,奖惩严明。
4.2 部门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4.2.1 各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安全员,并明确职责。
4.2.2 各部门应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教
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4.2.3 在工作中要加强检查、监督,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如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进行处理。
4.2.4 强化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安排、布置工作时要首先考虑安全,并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
4.2.5 要经常组织各岗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上级部门。
4.2.6 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并与其他部门做好沟通、协调、配合,做到安全生产一盘棋。
4.3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
4.3.1 明确各自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操作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4.3.2 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岗位自查、安全监督等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4.3.3 作为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对公司内的所有违章、违规作业和行为,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制止和汇报。
4.3.4 对于发现的大小安全事件、事故,隐患苗头,都要及时汇报或处理。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新入公司人员均须经过公司安全技术部、部门、班组三级安全
教育。
1.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由公司生产部组织,管理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各部门工作。
2.部门级教育(二级),由部门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各部门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防灼伤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二)公司内调动(包括厂内调动、部门内调动)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三)进入公司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四)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五)充分利用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六)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七)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生产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单位进行检修。
(八)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部门领导或生产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十)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复审。
(十一)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应经安监部门举办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注册安全主任证书,主要负责人要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十三)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十四)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制度。
1.公司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