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危机,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国际社会的
共识。低碳经济的发展除了要降低传统生产企业的碳排放外,加强对家庭和消
费者行为的引导和管制,促进其低碳消费模式的形成也日益受到重视。然而,
当前的减排机制主要是针对上游生产者视角解决“如何排放”的问题,缺乏针
对下游消费者视角解决“是谁排放”的问题,导致消费者减排动力不足。为了
完成减排目标,学者们纷纷致力于研究新的政策领域,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个
人碳交易的概念,将碳排放量,即消费活动产生的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
从根源上构建减排机制。
基于PCT类似的目标,为限制家庭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阶梯电价成为近几
年各国电力改革的突破口。阶梯电价作为一种新的电力定价方式,将环境成本
纳入电力价格成本核算体系,要求高用电量群体承担较高的电力价格。但有学
者表示这一电力定价机制违背了平均成本应随需求量增加而降低的规律。鉴于
此,本文首先从个人碳交易理论入手,在明确个人碳交易机制的基础上,基于
微观经济学中消费者以效用函数最大化为目标的假设,构建排放权买方的需求
行为模型和卖方的供给行为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排放权市场出清条件下的
碳定价模型,分析排放权市场处于三种情景下时,消费者能源选择行为的差异。
最后基于上述碳定价模型,构建阶梯电价定价模型,分析阶梯电价的定价机制
以及消费者实际支付的电力价格与电力消费预算之间的关系。为了验证上述理
论模型,本文以《安徽统计年鉴2012》中“按收入等级分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
电力消费支出”为研究样本,对不同电力消费水平的群体实际支付电力价格进
行分析,分析其在进行个人碳交易前后,电力价格变化的趋势,期望可以为居
民电价随用电量增加而提高的规律提供理论解释。
关键词:阶梯电价个人碳交易排放权买方排放权卖方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自1979年第一次世界气候大会召开以来,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就己引起了国
际社会的普遍关注。面对全球范围内愈发严重的冰川消融、极端天气、海平面
上升等问题,科学家们都不断将问题症结指向全球气候变暖。人类工业化进程
中,一直依赖的石油煤炭等化石燃料能源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大
大加剧了气候变化,全球气候变暖90%以上的可能是人类自己的责任(IPCC,
2007)。虽然对于全球气候变暖及其原因还存在一些争议和不确定因素,但人类
将会为气候变化付出巨额代价的观念已被广泛接受,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应联合
起来共同采取预防措施。气候变化已不再是个科学问题,而是转变成事关全人
类生存和发展的经济、政治问题。
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确立了发达国家与发展
中国家要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减排原则,从而缓解人类活动对气
候变化产生的负面影响,并努力将温室气体的大气浓度控制在某一水平。到目
前为止,UNFCCC己经成功举行了 6次缔约方大会,全球185个国家表示愿意
批准、接受和支持该项公约的内容。尽管国际社会已普遍认可应控制温室气体
排放,但就气候变化问题综合治理应采取的措施却很难达成共识,国际气候谈
判屡陷僵局。这其中主要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责任分配上的矛盾,
发达国家由于具有先发展优势,其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成型,并已通过产
业转移将大部分高排放高污染企业转移至发展中国家,同时发达国家在低碳减
排科技领域还具有更大的优势,而发展中国家除要解决气候变化的环境问题外,
还需解决国家发展和现代化的问题。为打破谈判僵局、建立国际气候制度建设,
英国于上世纪90年代首先提出了低碳经济概念,而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
整产业结构和转型生活方式的低碳经济革命也应运而生(Boehmer, 2003).
近年来,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配合国际气候谈判,各大国纷纷出台政策
支持低碳经济发展。2007年、2008年欧盟连续通过了 “一揽子”的能源计划和
减排计划,其目标就是推动欧盟经济向高能效、低排放和全面繁荣的方向发展。
日本为了成为低碳经济的先行者,也提出要充分利用本国新能源、新技术的研
发优势,发展低碳经济。美国虽未批准京都议定书,也未明确对低碳经济表态,
但从未放松在低碳技术创新、能源利用效率和市场减排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并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能源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