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管理大纲
二、员工守则
三、组织结构图
四、人事管理制度篇
五、生产管理篇
六、安全管理制度篇
七、财务制度篇
前 言
一、管理大纲
1、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3、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4、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
5、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6、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7、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8、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9、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10、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11、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12、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做贡献。
13、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14、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5、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6、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员工守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二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四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五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三、组织结构图
四、人事管理制度篇
(一)、宁波同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考勤制度为本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除部分公司领导经董事长特别准许外,其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刷卡。
第三条 工作时间
办公室员工原则上每星期工作时间为5天,每天8个小时(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无条件服从工作需要)。现场一线员工工作时间原则上由各项目部自行规定。
第四条 考勤制度
一、公司办公室员工日常考勤实行刷卡制。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即上午上班刷卡和下午下班刷卡。
2、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他人代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50元罚款。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刷卡,应最晚于下一个工作日填写《未按时刷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二、各工种工人每天上下班考勤由各部门班(组)长负责,各部门主管、项目经理审核,报考勤员(人事专员)记录备案,考勤员(人事专员)于每月底汇总,下月初将考勤表交财务人员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并上报公司人事部。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考勤员(人事专员)要对考勤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考勤,公司将对所有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五条考勤员
公司总部考勤员为:人事部人事文员;各项目部为人事专员(或其他岗位代理)。
第六条迟到、早退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即为迟到。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迟到早退的处罚:
单次迟到15分钟(含)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按30元/次标准处罚。超过1小时的,按当日工资的50%扣除。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当日工资的50%扣除,并通报批评。
3、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作业现场)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项目经理)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来不及到公司(作业现场)的,需电话报告部门主管(项目经理)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七条 旷工
1、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未办理补假手续者。
(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旷工的处罚:按照日工资的3倍处罚。年累计旷工达15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5天以上,予以除名。
第八条 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第一时间履行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项目经理)报告,部门主管(项目经理)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3、请假报批程序:
各项目部各工种岗位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填制《请假单》,班组长审批;请假两天的,填制《请假单》,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7天的(不含主管5天以上),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7天以上的,报公司人事部备案,由公司副总批准。主管5天以内的请假,由项目经理审批,5天以上的,应提前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传真公司人事部备案,由公司副总签字批准。
各项目经理的请假,应提前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传真公司人事部备案,由公司副总签字批准。
公司总部员工的请假,2天以内的,填制《请假单》,由部门主管审批,人事部考勤员备案;超过3天(含3天)的,填制《请假单》,由副总审批,人事部考勤员备案。
请假单未批准的不准离岗,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等;
(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确系工作需要,需出差的,应提前填写《出差单》,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