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保险费: 100元 投保范围: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以作为被保险 人,投保人(激活人)与被保险人须为同一人。 如您从事下列职业:砍伐业运材车辆司机及押运人员; 出租车司机;短途客货运输车司机及随车人员;拖拉机、农 用四轮车驾驶人员;机动三轮车驾驶员;长途客货运输车司 机及随车人员;砂石车司机及随车人员;工程卡车人员;液 化、汽化油罐车人员;救护车驾驶员;营运摩托车驾驶人 员;垃圾车驾驶员;液化气罐随车司机及工人;飞行员; 飞行训练学员;运钞押运人员(含司机);汽车、摩托车赛车 手;滑翔机具驾驶人员;汽车、机车赛车人员;航空试飞人 员。请勿通过本卡投保。 保险金额: 搭乘机动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0000元 搭乘水上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0元 搭乘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额200000元 搭乘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500000元 注: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保2份,60周岁以上限投保1份, 多投无效。 特别约定: 本合同《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约定的 交通工具指领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行驶执照的机动车、 轨道交通工具、水上交通工具和飞机。 保险期间: 1.本卡保险期间为1年,保险合同生效日可在投保(激 活)时指定,但不能早于投保激活日的次日,且不能晚于投 保激活日之后30日。 例给付烧伤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应 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 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参加驾乘滑翔机、赛车等高风险活动期间; 2.本卡最后投保(激活)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逾期 无效。 畅行卡(A款)采用《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 款)》条款。 《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本合同约定 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 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 额扣除已从该项保险金额中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 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遭受交通意外伤害,并自该意 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体残疾的, 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或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确 定的残疾程度,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及该 项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累计给付 的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 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 应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 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遭受交通意外伤害,并自该意 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 本公司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本合 同约定的相应交通工具保险金额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 七、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八、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 定; 九、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 本合同终止。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向投 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 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 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明确提示: 1.本卡供您投保(激活)使用,您需要在本 卡规定的最后投保(激活)日期之前按照本卡所 提供的方式进行投保(激活),保险合同生效后 方能享受保险保障。 2.若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需凭身份证明、 本卡、相关出险证明和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理赔 手续。本保险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 人,除身故保险金外的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 人。报案电话:95519 3.投保人(激活人)在投保(激活)成功后可登陆中国 人寿网站或致电中国人寿客户服务电话 95519,查询保单信息。 4.本卡未尽事宜以《国寿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 款)》条款为准,投保人(激活人)请登陆www.e-chinalife. com 网站查询以上条款,投保人(激活人)在投保(激活) 前应明确理解条款和投保须知。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国人寿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5.本卡不挂失、不补发,请妥善保管。